2023年中、省、州划拨党费用于补助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中、省、州划拨党费用于补助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采购项目名称包件/
采购项目编号报名时间
报名单位(全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
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是/否)
是否为本次采购的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是/否)
报名资料1、□介绍信(原件)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3、□其他
经办人(签字)本公司承诺以上提供的材料、信息均真实可靠,如有不符,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接受相关规定处罚。我公司确认,我公司的最终资格将由该项目的资格审查小组成员确定。经办人(签字):
报名资料附后根据采购公告要求提供相应资料附后
备注√:表示符合要求或已实收×:未能通过要求或未实收
年中、省、州划拨党费用于补助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项目竞争性
2023
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BD202301208)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
一、招标条件
本2023
年中、省、州划拨党费用于补助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4万元,招标人为泸定
县冷碛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 7 个村级活动场所进行修缮,面积 2660.8
平方米及设备购置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
年中、省、州划拨党费用于补助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
年中、省、州划拨党费用于补助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
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
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中担任主
要人员,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主要人员,投标人提供承诺
函原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三年内无行
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9.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09日 09时00分到2023年12月15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领取方式:两种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2)通过网络领
取的方式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成都市金牛区育仁北路11号1栋1单元18层1、2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9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金牛区育仁北路11号1栋1单元18层1、2号
七、其他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泸定县冷碛镇人民政府委托,拟
对2023
年中、省、州划拨党费用于补助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项目采用竞
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
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BD20231208
2.采购项目名称:2023
年中、省、州划拨党费用于补助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项目。
3.采购人:泸定县冷碛镇人民政府。
4.采购代理机构: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中、省、州划拨党费。
三、采购项目简介:
(1)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 7 个村级活动场所进行修缮,面积 2660.8
平方米及设备购置等。
(2)工程招标和承包范围
施工图设计文所包含的本工程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工程量清单。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
in.cebpubservice.com/)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
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中担任主
要人员,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主要人员,投标人提供承诺
函原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三年内无行
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9.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
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
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
、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
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
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 ( 即报名时间) ):2023年
12月09日至2023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下午
12:00:00 至 17:30:00(北京时间)。
2、领取方式:两种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2)通过网络领取的方式获取

(1)现场获取:供应商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到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
都市金牛区育仁北路11号1栋1单元18层1、2号)现场领取:
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
办人身份证明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司鲜章;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2)网络领取:获取采购文件时,
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图片或者扫描件至我司邮箱:3187147816@qq.com 。
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
办人身份证明、报名表(详见附件)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司鲜章;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③供应商发送邮件的主题须注明:***公司——
(项目名称)报名。邮件正文须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邮件附件以PDF格式上传,附件名称以公司名称命名。
④报名邮箱地址:3187147816@qq.com,通过网络报名的供应商代理公司将在收
到报名资料后24 小时内以电子邮件形式予以确认报名结果。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1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磋商当日09时3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育仁北路11
号1栋1单元18层1、2号)。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
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
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磋商小组组建后立即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成都市金牛区育仁北路11号1栋1单元18层1、2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泸定县冷碛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泸定县冷碛镇桐子林村
联 系 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0836-3255254
采购代理机构: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育仁北路11号1栋1单元18层1、2号
附件1: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介绍信
兹介绍我单位 等 名同志,前往你处购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采购文件工作,现对以下情况予以全面认知:
1.我单位提供用于获取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的采购文件的电子邮箱为:
,联系电话为:
,均真实、有效,如因我单位提供的邮箱地址有误,未能及时获取采购文件,
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法律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2.我单位在开标(竞标)截止时之前全程关注、了解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上发布关于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如有更正公告)。我单位在更正公告发
布后规定的时间(详见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的更正公告
)内,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更正公告书面内容,如我单位逾期未领取,视同我
单位已全面认知本项目更正公告的书面内容。
3.我单位依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后,将认真阅读并理解采购文件的全部
内容。如果对采购文件及规定有任何异议,我单位将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递交
方式进行主张。
4.我单位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后,针对本项目的所有作为或不作为均为我单
位真实意思的表达,并对该作为或不作为依法承担责任。
对于上述条款,我单位已全面认知,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法律责任,由我单
位自行承担。
)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附: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报名单位(全
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传真
报名登记表
包件
/
报名时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是否为本次采购的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
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是/否)
(是/否)
1、□介绍信(原件)
报名资料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
经办人
(签字)
本公司承诺以上提供的材料、信息均真实可靠,如有不符,愿承担一切
法律后果,并接受相关规定处罚。我公司确认,我公司的最终资格将由
该项目的资格审查小组成员确定。
经办人(签字):
报名资料附后 根据采购公告要求提供相应资料附后
备注
√:表示符合要求或已实收
×:未能通过要求或未实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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