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小型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某部小型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某部小型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小型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二、项目编号: 2023-JLQWJD-F1550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某部小型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 预估维修车辆数47台。为了确保维修质量,展开公平竞争,拟面向社会公开招标1家主修小车的汽修厂作为采购单位通用车辆装备定点维保单位,责维修小轿车、救护车、旅行车、小型运输车和商务车等小型车辆。要求定点维修机构严格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采购人做好各种机动车辆的维修服务工作,车辆维修服务工作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各级维护、小修、外观;内饰整修、维修救援和专项修理工作。 | 重庆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总服务期限3年,合同每年一签,每年期满后采购单位根据综合考评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金额: 45万 ;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①报价服务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plap.mil.cn)服务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服务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具备《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规定的二类汽车及以上维修经营业务并依法有效登记备案,经营备案项目至少包括小型汽车维修。(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2月 8 日至12月15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 网上(以邮件形式)申领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信用中国(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军队采购网(查询内容: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扫描件。
8.投标人《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规定的二类汽车及以上维修经营业务并依法有效登记备案,经营备案项目至少包括小型汽车维修。(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具体申领格式详见报名资料附件,未按照格式提交的报名资料将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四)申领方式
申领方式: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发出方式(即邮件形式发放),供应商通过下载报名资料附件按照要求制作报名资料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供应商递交报名资料的“邮件主题、邮件内容、邮件附件”见下文: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2.邮件内容:列明“供应商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传真、地址、邮编”等信息;
3.邮件附件:需采用 A4 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邮件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采购机构邮箱:qwjdcgs@163.com。
注:采购机构审核供应商递交的上述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次审核为资格初审,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 1 月 9 日09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 月 9 日10时00分。
(三)投标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79号新科楼停车场右转150米开评标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二)开标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79号新科楼停车场右转150米开评标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孙老师 /彭老师
办公电话:(023)********
移动电话: 186*****137 /152*****708
邮 箱:qwjdcgs@163.com
地 址: 重庆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刘老师
办公电话:023-******** /132*****1578
标签: 小型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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