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安庆分公司液氨储存设施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中石化安庆分公司液氨储存设施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中石化安庆分公司液氨储存设施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中石化安庆分公司液氨储存设施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中石化安庆分公司液氨储存设施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石化安庆分公司液氨储存设施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以《关于液氨储存设施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基础工程设计的批复》(安庆分公司技〔2023〕1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中石化安庆分公司液氨储存设施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液氨储存设施安全隐患治理项目的详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以及数字化交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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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及以上

2)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及以上、GA2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2及以上、GA2及以上)

(3)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8年以来有以下业绩:

①单台罐容1万立方米及以上低温储罐项目EPC或B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②单台罐容1万立方米及以上低温储罐项目的设计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如下: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承包范围、权利义务;

(2)联合体牵头人应符合第 3.1(1)、(2)、(3)、(4)款条件;

(3)联合体项目经理须由牵头方人员担任,并符合第 3.3(1)款条件;

(4)其他人员资格要求应符合第 3.3(2)、(3)、(4)、(5)款条件;

(5)联合体施工成员资质要求:

①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1)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1);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⑤2018年以来有单台罐容1万立方米及以上低温储罐项目的EPC或BEPC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8年以来有单台罐容1万立方米及以上低温储罐项目 EPC或B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经理持有工程设计类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8年以来有以下业绩之一:

①单台罐容1万立方米及以上低温储罐项目EPC或BEPC工程总承包的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②单台罐容1万立方米及以上低温储罐项目工程设计的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施工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8年以来有以下业绩之一:

①单台罐容1万立方米及以上低温储罐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

②石油化工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亿元)的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018年以来有单台罐容1万立方米及以上低温储罐项目,或石油化工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亿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5)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8年以来有单台罐容1万立方米及以上低温储罐项目,或石油化工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亿元)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 2023年12月8日 18 时00 分 。

(2)获取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4日 09 时00 分。

4.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出不退。

采用银行电汇方式支付:

开户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安庆分行石化专业支行;

开户账号:340*****208*********

联行号:105*****0030;

汇款备注:(投标人名称)+(招标项目)标书费。

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费增值税发票,请将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发至招标人邮箱。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9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29日 09 时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经一路7号;

邮编:******

联系人:郑士杰;

电话:0556-*******

电子邮箱:zheng_tj.aqsh@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设备工程部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郑士杰0556-*******

电子邮箱

zheng_tj.aqsh@sinopec.com

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2023年12月8日


,安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隐患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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