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十届区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南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十届区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3日至4月1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进行了巡察。2023年7月11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中心全体会议和全体党员大会进行传达学习,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担当,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落实好巡察整改任务。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强化整改落实工作组织领导,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管理中心认真讨论研究,制定《南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三是狠抓督促检查,推动整改落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上下统一思想,围绕巡察整改工作要求,8月28日管理中心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问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整改过程中由分管领导牵头,分科室分条线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清晰的整改工作体系。四是注意建章立制,深化标本兼治。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新建《南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等9项制度,修订完善《嘉兴市南湖区集中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10项制度。以制度来强化管理和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开展。

巡察整改工作中,对5人开展提醒谈话。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南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论述、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融会贯通,以工作落实来检验学习成效,推动机关事务中心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贯彻落实习近平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全体在编人员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管理指示精神的再学习。积极参加全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季度工作例会,探讨和谋划工作思路,推动机关事务工作提质增效。

(三)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决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机关餐厅通过设立监督员、大小份、提供可降解餐盒等举措,全面落实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配合省管理中心推行“公务套”县域改革试点,助力八项规定。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建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及时掌握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领导干部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日常对干部职工谈心谈话中,强化思想意识,时刻关注干部队伍思想动态。

(二)严格报告制。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目标管理和干部考核。严格落实向区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要求。

(三)加强学习宣传。组建管理中心网宣队伍,组织网宣人员开展培训学习以及信息撰写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加强管理中心宣传信息报送工作,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三、关于“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成立南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使标准化建设得以有序推进。制定《南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深化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中心标准化建设活动步骤和工作要求。

(二)加强全中心上下对推进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思想认识,加强《嘉兴市机关事务服务标准化手册》3.0版标准化手册的学习,根据南湖区实际,探索《南湖区会议项目标准化(试用版)》实践应用。

四、关于“节能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及完善《南湖区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办法》、《南湖区公共机构节电节水管理制度》、《区行政中心空调使用管理细则》制度,推动节能工作长效管理。

(二)加强节能新技术应用。积极推进能源合同管理方式,探索屋顶光伏太阳能建设。加强能源审计工作。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入围的能源审计单位中选择1家服务单位,对一中心进行能源审计技术。

(三)加强节能工作推进力度。根据《南湖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制定全区的能耗考核指标,联合发改局对公共机构单位开展节能检查。有力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截止2023年南湖区已完成创建国家级示范单位44家,完成100%创建任务。

五、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学习,强化工作纪律。严格按区定政策发放编外人员考核奖。

(二)坚持问题导向,结合餐厅实际,重新修改完善《机关餐厅员工工资福利制度》。组织中心财务人员及业务管理科室人员、餐厅财务人员对2022-2023年度机关餐厅福利发放情况进行再次检查。

(三)加强办公用房规范管理。管理中心联合区委编办、区发改、区财政、区行政审批局等5部门制定印发《嘉兴市南湖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六、关于“公车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嘉兴市南湖区集中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修订及学习。严格《嘉兴市南湖区政府采购车辆定点维修送修单》的审批审核。9月下旬中心通过考察调研确定新一轮车辆快速小修及装潢单位。

(二)规范出(租)车审批,严把出车用车单据审核关。加强出车台帐管理,业务科室加强对出车用车单据进行月度核查,发现遗漏当月完善,确保出车单据填写完整。

(三)加强司驾人员教育,通过学习培训、廉政警示教育等形式,形成监督检查合力,杜绝违规现象发生。杜绝油品混加现象发生,洗车券注明车牌及使用日期、管理科室不定期GPS轨迹抽查等杜绝廉政风险。

七、关于“政府采购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重新修订和完善《南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物品采购管理制度》,并组织开展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文件学习,采购流程、平台操作培训等,所有物品做到应采尽采,对确实需分散采购的要附好说明,留档备查。

(二)中心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类、服务类,自行采购货物类、服务类现行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嘉南国资委【2023】58号文件精神,明确新一轮安保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投标方式。

(三)严格合同签订审批流程,按规定履行好合同签订手续,对于中心及直属单位重大合同的签订,请中心法律顾问予以审核把关。加强合同规范性自查,办公室牵头组织财务人员、外聘会计对2019年以来中心及直属单位合同签订的规范性开展查漏补缺,做到所有合同签订规范。

八、关于“小型工程项目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南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开展2023-2024年度《南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年度零星维修框架协议单位》招标工作,明确年度内框架协议单位。

(二)开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南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合同管理制度》的学习,规范合同签订。对在无竣工验收情况下,提前支付全部工程款的涉及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严格报销手续,做到所有报销凭证齐全,财务人员做好审核。

(三)中心小型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加强对小型项目的日常监管,完善小型项目台帐管理工作,对于所有项目做到台帐齐全,并做好数字化扫码归档。

九、关于“机关餐厅管理粗放、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机关餐厅采购制度》确定对年供货量20万元以上供应商进行比价,确定多家供应商,并邀请相关部门参与监督。20万元以下通过采购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采购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采购工作开展情况。

(二)严格执行出入库管理制度,做到手续齐全。加强餐厅仓库管理,杜绝无签字审核下仓库领用物品情况的再次发生。加强对二中心机关餐厅外包单位季度考核,不定时抽查了出入库登记情况。

(三)修订《机关餐厅员工工资福利制度》,并加强管理人员对制度的学习贯彻执行。明确工资福利调整要以岗位调整或区里相关文件为依据,杜绝以提高积极性、工作责任心强为理由发放,并对相关涉及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十、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中心科室相关人员及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会计法》及相关财务制度、财务报销制度等学习,并再次强调相关纪律要求。严格规范财政制度,修订《南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南湖区机关餐厅财务管理制度》。

(二)严格报销审查,完善审批程序,由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财务人员层层把关,特别是对附件要求的审核,对把握不准的请示业务主管部门,杜绝手续不齐全报销问题现象的再次发生。

(三)组织开展相关人员学习嘉南财【2016】76号关于规范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文件,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加强财务人员对于夜餐费发放的报销审批管理,严格落实夜餐费“一月一报”的规定。

十一、关于“集体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中心已对接区委组织部及编办等相关部门,提议设立管理中心党组,通过中心党组会议研究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发挥党组领导的核心作用。

(二)组织开展《管理中心“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文件再学习,坚决予以贯彻落实。目前共涉及管理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小型维修、运维、制度建设、人事等77项予以上会研究讨论。

十二、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刻认识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9月15日召开单位主题教育工作部署会,制定好单位主题教育活动工作计划,根据主题教育内容要求抓实抓细,落实到位。

(二)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整体规划。按要求做好入党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各阶段的流程及台帐管理。召开支委会专题会议,检视在发展党员程序上的不足,对在发展党员问题上存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对目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好培养人,开展接续培养。

(三)支委会开展《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的学习,提升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规范支委会工作开展,每次会议做到会前充分研究,会中充分讨论。同时做到记录完整。

十三、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区镇、街道、区级机关部门(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通知文件的学习。召开专题人事会议,专题分析研究管理中心在编干部队伍现状和人员结构等,及下一步的轮岗交流意见。

(二)开展《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意见》文件学习,坚决贯彻落实。严格按照《管理中心“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对今年涉及4项人事招聘录用等均予上会讨论通过。

(三)组织人事管理干部对于《区镇、街道、区级机关部门(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式)》及《公务员法》等政策法规的学习。严格组织程序,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征求意见、讨论决定、公示、任职、试用期满等选人用人工作程序,确保工作开展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十四、关于“干部职工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党员组织生活管理,严肃党的纪律。对个别组织生活参加次数较少的党员进行谈话教育。抓好中心干部职工日常警示教育,严肃工作纪律。通过中层干部例会传达相关文件、党员会议观看警示教育视频案例、节假日提醒等,做到常抓常管。

(二)常态化抓好干部职工思想教育。严格落实干部职工请销假、考勤、学习培训、保密、值班、考核等一系列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加强八小时工作之外的监管,对重要节点进行廉政及酒驾等纪律提醒。建立干部关心关爱机制,今年分别召开年轻干部座谈会、科室岗位合同工人员座谈会、领导干部日常谈心谈话等,加强沟通交流。

十五、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重新修订《南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并加强对管理规定的学习,熟悉各项政策规定,明确审批及报备流程。

(二)对管理中心目前出入境登记备案人员情况及证件收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撤销1名区管干部和1名开除人员的出入境备案。同时将中心管理岗位的合同制人员7人纳入单位监督管理,按规定做到备案“应备尽备”证件“应收尽收”。

十六、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做到年初有计划部署、年中有检查推进、年底有考核总结。每季召开好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中心已于8月21日已经区直属工委批复,同意管理中心支部整建制转移,设立单独党支部,更好的发挥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二)开展好年度内中心领导班子、各科室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认真履行到位,确保不走过场。开展中层干部风险点排查,分管领导对提出的防范举措进行点评审核把关。各科室长做好半年度向分管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研究制定《南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建立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情况监督检查机制,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到实处。

十七、针对“化解二中心停车问题举措不多,对落实停车规章制度情况监督检查偏少,造成乱停车、不听劝阻、堵门以及投诉等问题多次出现”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南湖区二中心停车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二中心停车管理。加强安保人员岗位职责培训,对二中心车辆停放进行有序引导和管理。

(二)经与湘城社区多次沟通,开放凌霄苑小区侧门,方便机关工作人员和外来办事人员停车。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主领导班子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区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充分发挥中心领导班子核心作用,把讲政治、守规矩、重纪律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发挥好管大局、抓落实的重要作用。二是严格纪律约束,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谈话提醒,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切实提高经费预算绩效。加强管理中心干部职工作风效能建设,大力发扬埋头苦干、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立足管理中心服务管理保障主责主业,立足以满意度服务为宗旨,注重调查研究,切实解决机关部门、干部实际需求,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注重建章立制,着力构建整治长效机制。全力推进整改的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组织“回头看”,检查整改效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快进度、紧盯不放,确保各项整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强化制度意识,带头贯彻执行党内各项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一批管用、可行的制度,并强化制度学习、落实和贯彻执行,推进中心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3-********;邮政信箱:嘉兴市凌公塘路1260号南湖区行政中心内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邮政编码:******;电子邮箱**********@qq.com" target="_self">**********@qq.com。

南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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