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门招标公告

防火门招标公告

金山区枫泾镇桃源名庭项目

防火门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CSCEC2B-SH-TYMT-FHMZB-027)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沪)

2016年01月

金山区枫泾镇桃源名庭项目

投标须知

金山区枫泾镇桃源名庭工程已由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沪)总承包,现对本工程防火门工程进行招标,希望与符合资质要求、有施工实力的单位合作,具体招标事项如下: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金山区枫泾镇桃源名庭项目

1.2、工程地点:枫泾镇4街坊P3、P2宗地(枫泾镇东至枫馨路,南至枫兰路,西至泾波路、泾竹路,北至枫沛路);

1.3、工程规模:总占地面积约10.43万㎡,总建筑面积为:22.06万㎡,由37栋9~16层高层、7栋低压变电所、2栋门卫及2栋垃圾房组成;

1.4、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图纸、施工规范及施工方案内防火门供货、安装、验收工程,具体工作面按甲方划分为准。如果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合同要求,甲方有权随时将乙方的承包范围削减,乙方无条件接受;

1.4.1防火门、窗,防盗门的制作、包装、运输、货到工地堆放至指定地点、现场协调、五金预埋、二次搬运、安装(含自身灌浆,灌浆材料乙供)、成品保护、验收、抽样测试、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及更换、技术指导等;

1.4.2 深化设计:深化设计是指中标人在保证原施工图中的材料、材质、规格、效果等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对原施工图中节点不详细、作法不明确的地方进行的细部补充设计;

1.4.3所有图纸所示本招标工程范围内的,包括型材、连接件、防锈防腐以及各种配套五金件的选择、采购、加工、供应、安装等;

1.4.4完成以上工程内容所需的措施性工作内容;

1.4.5与其它专业(土建、保温等)的施工配合,以及与其他专业交接处的施工配合和装饰处理的施工配合;

1.4.6防火门测试和各类材料的检验(费用由中标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

1.4.7竣工清理、备品、备件的提供,以及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

1.4.8招标人在今后施工过程中变更的与上述工程相关的工作内容;

1.5 工期要求:工期计算由甲方发出加工通知开始计算,工期为50天。本工程无论何种原因,工期不得顺延,乙方必须保证按协议书约定的时间完工,且不得影响紧前紧后工序的施工进度。如果造成工期延迟,分包方将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每延误一天,按10000元/天处违约金;

1.6 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100%,部分楼栋创“白玉兰”;

1.6.1如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乙方必须承担返工、返修直至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7、对于未按照我方图纸规定要求加工的产品,部分产品如材料选型及材料规格如有偏差,在不影响使用的前提下,甲方予以签收,但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结算价下浮15%;

1.8、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达到上海市安全施工标化工地,施工期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轻伤事故频率为0;各投标单位可自行申报更高安全施工目标,以资竞标;

1.9、严格按照“上海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达标工地”标准实施,确保本项目创“金山区文明工地、上海市文明工地”;

1.10、本工程特殊要求:现场临建及现场文明必须服从招标方统一安排。对甲方安排的新增工作在价格合理的情况下,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乙方如拒绝施工,视为违约,立即清退乙方出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10.1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目标:合法用工,乙方为自有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杜绝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高处坠落、触电造成的死亡及重伤事故;杜绝食物中毒、现场作业中毒、火灾、爆炸、重大责任交通事故;触电、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处坠落造成的轻伤事故、工伤事故频率零;竣工安全考核优良;

1.10.2环境目标:施工噪声、粉尘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污水排放符合国家及当地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废弃物分类管理回收;能源资源节约降耗;

1.10.3乙方必须加强自身队伍的管理,严禁打架斗殴,每发生一起处违约金1万元/人;

1.10.4工程一经验收通过,施工单位必须在一周内撤离现场,包括所有施工人员、机具设备等,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二、 分承包范围、方式及报价方式

2.1承包范围:图纸范围内的防火门的制作、运输、安装、成品保护;

2.2报价方式:综合含税单价,包括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与分包方承担工作有关的内容。

三、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和结算办法

3.1、乙方配专门的材料管理员,对材料进行管理;

3.2、乙方负责将材料卸至施工现场材料堆场,场内材料倒运、保管等均由分包方自行解决;

3.3、乙方供应的防火门工程材料品牌规格必须符合甲方要求,防火门工程材料应选用正规厂家的优质产品。

四、投标报价

4.1、投标报价为综合单价包干,投标报价包括人工费、辅材费、辅助机械费、夜间照明费、管理费、劳保、各种津贴、各种降效费、不可预见费用、加班费、利润、税金等完成承包内容全部工作的费用;

4.2、中标的清单综合单价为一次性包干,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工程的实际变化、市场变化因素和政府有关部门对定额、取费标准或材料差价等任何因素而变动;

4.3、投标函及其附表、综合单价报价单中的所有报价均采用人民币进行计价。

五、 工程款支付:

5.1、本工程无预付款;

5.2、按工期、质量等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每月办理结算,每月20号前必须将当月完成产值经确认后上报至项目商务部,双方核算确认后作为每月付款依据,每月支付完成工程量的30%,逾期不予受理将导致无法付款;

5.3、防火门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额的 50%;

5.4、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毕后支付结算价款的70%;

5.5、竣工日期满一年的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80%,竣工满两年的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0%,竣工满三年的后一个月内付清;

5.6、根据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要求,甲方提供营业税代扣代缴证明,乙方出具金山区当地税务局的发票向甲方收取工程款。甲方结算时扣除代缴的税款和1%的个人所得税;

5.7、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含网银)支付;

5.8、结算价款以甲方公司商务部审核通过后的金额为准;

5.9、本工程因施工需要乙方配合甲方完成相应的合同外工程量及预算外签工必须由现场部门发出工程指令单,商务部现场确认签字后方可施工,若乙方上报的所有合同外工程量及预算外签工无商务部确认,最终结算商务部不予将其考虑其中;

5.10、所有签证、结算等涉及费用的函及通知需乙方现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经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加盖项目公章方为有效。

六、 投标档的装订和签署及递交

6.1、标书(包括商务标和公司资料),一式三份(正一份、副本二份)。投标档纸质标书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装订成册;

注:商务标书每个标段必须单独装袋密封一式三份(正一份、副本二份),公司资料单独装袋密封一式三份(正一份、副本二份)即可;

6.2、商务标书每页皆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印章,标书应装订、密封。封袋应密封完好,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的私章或签字;

6.3、投标档务必在截止日2016年 03月15 日17:00时之前,递送至施工现场项目部。

七、投标保证

7.1、中标人必须缴纳不少于合同总价 1% 的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须缴纳招标人,其余履约保证金在招标人第一次付款时从工程款中扣除,如还不足,则从第二次付款中扣除,直至足额。履约保证金作为对中标人在质量、安全、工程进度、文明施工、服从总包管理、综合治理、配合施工等方面综合考核的保证,履约保证金按内容分配,比例如下:进度20%、安全20%、质量20%、管理人员配置20%、工人配置20%。待工程结算完成后14日内无息返还;

7.2、中标人须自行负责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申领办理一切手续并获得所有为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所需之证明等全部档,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获得上述所需之证明档,无法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签署工作,则中标人需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八、其他要求

8.1、投标人需明确一位公司级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

8.2、招标人需明确指定账户;

8.3、中标人进场后14日内需报送本标段总预算和月度预算,月度预算需在每月25日前交招标人商务部门;

8.4、中标方入场后因各种原因达不到以上条款要求,不服从招标方项目部管理,招标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更换队伍;

8.5、中标方进场严格按甲方实名制管理规定执行。施工人员三天内必须向项目部劳务管理员提供施工人员花名册。(要求投标方负责每次施工人员进退场,不管人数多少,必须到项目部登记,并负责提供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8.6、甲方安排的新增工作乙方必须先无条件施工,不能以未确定价格而消极怠工。乙方如拒绝施工,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合同额5%不予退还,直至乙方出场;

8.7、现场临建及现场文明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统一购置有中建标识的安全帽,乙方按购置成本价承担费用;

8.8、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目标:合法用工;乙方为自有人员购买综合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若由甲方代买,则结算时从乙方结算款中扣回。杜绝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高处坠落、触电造成的死亡及重伤事故;杜绝食物中毒、现场作业中毒、火灾、爆炸、重大责任交通事故;触电、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处坠落造成的轻伤事故、工伤事故频率零;竣工安全考核优良;

8.9、环境目标:施工噪声、粉尘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污水排放符合国家及当地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废弃物分类管理回收;能源资源节约降耗;

8.10、乙方必须加强自身队伍的管理,严禁打架斗殴,在工地或生活区内,不论各种原因,每发生一起罚款5万元/人;

8.11、工程一经验收通过,施工单位必须在一周内撤离现场,包括所有施工人员、机具设备等,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8.12、为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的(消防条例),切实加强防火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确保施工现场、生活设施和职工人身财产的安全,双方订立防火安全协议书共同遵守;

8.13、请投标人注意,乙方现场项目经理须经甲方考核通过后方能上岗,一经确定,不允许更换,否则将处以50000元经济处罚。

注:本次招标如发现分包采用围标、串标、故意抬高报价(低成本价)方式报价,招标方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沪)金山区枫泾镇桃源名庭项目部

联 系 人: 邓志军 钱奕

联系电话: 137*****565 151*****355

联系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泾波路与枫兰路交叉口中建二局项目部

标签: 防火门 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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