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海口地区副食品配送采购意向公示

某部海口地区副食品配送采购意向公示

某部海口地区副食品配送采购意向公示

采购意向需求概况:

我部将组织海口地区副食品配送项目采购,现就相关需求指标进行网上公开征询,欢迎相关供应商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名称:某部海口地区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YCKCC-F1007

三、指标需求:

(一)经济技术指标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无重大违法的承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企业为非外资独资、参股或控股企业。

3.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方,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参股、管理关系。投标方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部采购活动的处罚。

4.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以上所列证照必须是通过年检的有效证件,如证件处于年审阶段,投标人应提供年审受理回执复印件,并承诺中标签订合同时提供通过年审的证件)。企业经营范围应涵盖此项目所有品类,有稳定的货源,能够提供不少于500种的常用副食品,在日常需求保障上不低于95%。

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要求:

(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履约。

(2)服务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2个食堂。

(3)以海南菜篮子实业有限公司副食品价格为主,菜篮子实业有限公司未定价的参照海口市秀英区秀英街道秀英大道海玻农贸市场副食品价格,按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甲乙双方每月月底对下个月副食品价格进行询价定价,询价当日平均价格为下月定价基准。

四、征询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对需求指标中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质疑,或提出对需求指标的完善意见,我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为下一步正式采购提供更加合理的技术参数。欢迎各供应商踊跃提出意见建议。

五、公示时间及建议、意见受理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建议、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邮箱:**********@qq.com)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三)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意见反馈:刘先生 151*****871

附件:经济技术指标和商务要求

2023年12月8日

,海口

标签: 海口地区副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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