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尼傲乡尼傲村风貌改造建设项目施工
迭部县尼傲乡尼傲村风貌改造建设项目施工
我公司受迭部县尼傲乡人民政府委托,办理迭部县尼傲乡尼傲村风貌改造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代理业务。根据迭发改发(2015)151号文件关于《迭部县尼傲乡尼傲村风貌改造建设项目立项批复》的通知,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迭部县尼傲乡尼傲村风貌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规模:对125户屋面更换安装彩钢瓦4.95万平方米,更换安装琉璃瓦2100平方米.
施工地点:迭部县尼傲乡尼傲村。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及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
工程范围:施工图中设计的所有内容。
工 期:12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房建叁级(含叁级)以上资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具有重合同、守信誉、重质量、保安全、能够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良好社会信誉。
2 .报名时须携带和提交的文件: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资质证书副本;c、取费证副本;d、安全生产许可证;e、最新银行资信证明(带开户银行许可证并与之帐号相符注明余额);f、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g、施工员、质量管理员、安全员、机械管理员的证书,以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h、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甘许可证;i、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在本公司的工资证明附工资表及养老保险核定单的证明加盖公章。
3、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并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贰套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时间:2016年3月10日-2016年3月14日(双休日顺延)。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四、报名地点:迭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受理室。
五、投标保证金(电汇、转账)
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三天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帐户电汇或转帐到迭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电汇或转帐时必须明确注明该款项是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将银行转帐或电汇凭据及时送到迭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确认本款项是否到账(以保证金到专用账户时间为准),同时领取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或担保函与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交开标现场,由监标人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网银不予受理),且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登记时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或其他机构名称缴纳。
3、投保单位如需办理投标保证金担保事宜的,需经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后方可办理。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元 (贰万元整)
开户单位:迭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名称:迭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零余额账户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农行迭部县支行营业室
支付方式: 银行转帐或电汇(从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其它账户或方式不予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单位:甘肃金恒信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梅芳
招标人:迭部县尼傲乡
联系人: 182*****050
地址: 迭部县县城
邮政编码:747400
甘肃金恒信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7日
标签: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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