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度汕尾市中小学学业质量监测试卷和答题卡扫描项目招标公告
2023-2024学年度汕尾市中小学学业质量监测试卷和答题卡扫描项目招标公告
2023-2024学年度汕尾市中小学学业质量监测试卷和答题卡扫描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9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2023-2024学年度汕尾市中小学学业质量监测试卷和答题卡扫描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377,58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2024学年度汕尾市中小学学业质量监测试卷和答题卡扫描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377,58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教育服务 | 2023-2024学年度汕尾市中小学学业质量监测试卷和答题卡扫描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377,58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个学年度。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2024学年度汕尾市中小学学业质量监测试卷和答题卡扫描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合同金额40%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合同金额28%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供应商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如采取分包,供应商应将采购需求中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的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未采取分包的,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采取分包的,同时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供应商及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型企业。供应商应将采购需求中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金额须达到合同金额28%或以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同时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供应商及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非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将采购需求中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中小企业,分包金额须达到合同金额40%或以上,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须达到合同金额28%或以上。接受分包供应商的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同时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
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供应商与接受分包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内容为:除试卷(含答题卡)校对、试卷(含答题卡)排版、试卷内容终审、试卷政治导向审核、入厂前最后对内容和政治导向审核不能分包,其余服务内容均可分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2024学年度汕尾市中小学学业质量监测试卷和答题卡扫描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时间: 2023年12月08日 至 2023年12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3年12月29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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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汕尾市教师发展中心
地 址:汕尾市城区东涌镇新湖管区红厝山村南侧汕尾市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方式:0660-*******
名 称:广东协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1栋702-03室
联系方式:0660-*******
项目联系人:广东协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660-*******
广东协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8日
标签: 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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