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库及附属用房建设招标公告

金库及附属用房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翠屏区农村商业银行(江北支行)金库及附属用房建设项目 ,业主(招标人)为 宜宾市翠屏区农村商业银行,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选择 四川富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江北广厦东路南侧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筑基底面积303.7平方米,3层。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2个银行网点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6年3 月 7 日至2016年 3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宜宾市宜宾县城中央毕加索庄园2栋20楼4号持,公司项目经理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的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有效的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资质等级证副本;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提供2个类似业绩(银行网点)的施工合同;

以上证件除单位介绍信原件外,其余查验原件留加盖投标申请人印章(鲜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资料费另计;无论任何原因,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3 月 28 日 10 时,地点为宜宾翠屏农村商业银行三楼会议室(宜宾市翠屏区人民路14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宾翠屏农村商业银行

地 址:宜宾市翠屏区人民路146号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富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楼19号1栋1单元22层2206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1*****95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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