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那曲完全中学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拉萨那曲完全中学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拉萨那曲完全中学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拉萨那曲完全中学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ZB-TJGJ-GC-*******)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拉萨那曲完全中学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已由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那发改社发[2023]3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那曲市教育局(那曲市体育局),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那曲市教育局(那曲市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性质:新建。
2.2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才纳乡。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初中部和高中部,其中初中部:男生宿舍楼1#、2#,总建筑面积5430.32平方米,女生宿舍1#、2#,总建筑面积5297.12平方米,教学楼1#、2#,总建筑面积*****.39平方米,风雨操场1165.05平方米,食堂3410.50平方米,看台497.06平方米,浴室308.80平方米。高中部:男生宿舍1#、2#,总建筑面积5430.32平方米,女生宿舍1#、2#,总建筑面积5297.12平方米,教学楼总建筑面积*****.17平方米,食堂5021.19平方米,1#教职工周转宿舍楼3033.02平方米,2#教职工周转宿舍楼2037.89平方米、3#教职工周转宿舍楼2037.89平方米,4#教职工周转宿舍楼2037.89平方米,看台648.47平方米,浴室327.50平方米。公共区:办公楼2714.76平方米,艺术楼3784.84平方米,综合信息楼2804.62平方米,门卫室89.41平方米,水泵房及地上楼梯间392.64平方米。附属工程:景观工程(混凝土砖铺装*****.86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装*****.00平方米,围墙1802.50平方米,景观小品1项,运动场*****.00平方米);景观配电*****.00平方米,景观喷灌*****.00平方米、绿化工程*****.00平方米。外线工程:外线管网1项,弱电工程1项,强电工程1项。市政道路*****.00平方米。设备及工器具购置1项(具体内容为本项目概算批复为准)。
2.5项目总投资:*****.91万元(含建设项目所有费用)。
2.6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采购、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6.1 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以及设计的审查等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及工程相关的设备购置;
2.6.2 设计范围内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2.6.3 设计范围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拉萨那曲完全中学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等为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施工;
2.6.4 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联合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7计划工期: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合同总工期: 24个月(73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8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设计规程及相关规定;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需满足下列设计和施工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甲级(含)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具有至少1个已完工或在建的类似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至少1个已完工或在建的类似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2 拟为本项目配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备高级(含高级)及以上职称(须为设计单位在职人员);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区外企业(所有联合体成员)须完成在藏备案。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至少需具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目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可由具备上述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应超过2家。牵头人须为满足本次招标项目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8日23时00分至2023年12月15日23时59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5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9日11时0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
5.2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在开标时间点准时参加本项目不见面开标会议。投标单位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投标单位须在招标代理机构开启文件解密后一个小时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无须到达线下开标现场。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
7.1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用企业CA锁开启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该项目投标无效。
7.2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7.3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按《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执行。
7.5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那委办〔2019〕9号) 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单位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若为联合体,需牵头单位提供),住建部门对招投标单位“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单位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 (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6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藏建市管[2022]155号文)的规定要求。
7.7 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那曲市教育局(那曲市体育局)
地址:那曲市色尼区拉萨中路18号
联系人:巴桑罗布
电话:183*****998
招标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格桑路18号海鑫国际商业广场2号楼3楼
联系人:孟工电话:0891-*******/177*****565
2023年12月8日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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