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能源研究示范中心高压配电房改造和民用房线路整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藏自治区能源研究示范中心高压配电房改造和民用房线路整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藏自治区能源研究示范中心高压配电房改造和民用房线路整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鸿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西藏自治区能源研究示范中心的委托,拟对西藏自治区能源研究示范中心高压配电房改造和民用房线路整改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盛域滨江别墅区10幢5号)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9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XZHYGC-*******
2.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能源研究示范中心高压配电房改造和民用房线路整改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标段划分:无标段划分;
5.预算金额:*******.66元;
6.最高限价:*******.66元;
7.资金情况:已落实;
8.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
9.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证书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9:30至12: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盛域滨江别墅区10幢5号
3.报名方式:
方式一:采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将报名资料(pdf格式,内容清晰可见)通过电邮形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qq.com),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盖章资料原件在开标会时递交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指定邮箱系统的收信时间为准)内发送资料,不予受理。
方式二:采用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将报名资料递交给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递交的资料,不予受理。
报名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公司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售价:850.00元(人民币)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盛域滨江别墅区10幢5号
六、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12月19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盛域滨江别墅区10幢5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来源:发布公告的方式获取;
2.公告地址:(https:///)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响应文件扫描件(一般应为 PDF 格式,U 盘形式或光盘,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西藏自治区能源研究示范中心
地 址: 拉萨市城关区德吉北路105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91-*******
名 称: 鸿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盛域滨江别墅区10幢5号
联 系 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1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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