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施工招标公告
2016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C-JLZB-2016-3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安市2016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已由集安市国土资源局、集安市财政局以集国土联字【2016】第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集安市土地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资金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工作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共分为4个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1项目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筑总规模942.41公顷,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 920.12公顷,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田防护工程等;
除上述内容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1.2、工程地点:项目区位于集安市大路镇和财源镇境内。
标段划分及地点:
一标段:高地村、爬宝村,发包价:*******元;
二标段:大路村、大阳岔村,发包价:*******元;
三标段:泉眼村、北屯村,发包价:*******元;
四标段:泉眼村,发包价:*******元;
投标价格超出或减少合理发包价格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1.3、计划工期:2016年4月15日至2016年10月15日。
2.1.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及相关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2.2招标范围:施工: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田防护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施工投标人需为已纳入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诚信体系建设备案名单之内通过的施工单位,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相对应注册在本单位名下),并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总工具有公路或水利或市政或房屋建筑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施工经验,担任过工程项目总工程师。
3.3施工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最少应配备(计划统计负责人1人、质检工程师1人、测量工程师1人、专职安全员1人),其中计划统计负责人、质检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具有公路或水利或市政或房屋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施工经验,并担任过工程的相应职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从事工程安全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施工单位近三年内至少承担过相似或相关工程一项。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施工投标人只能对上述施工4个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投标人须经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通过方可参加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在集安市胜利路888号,法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证明,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业绩、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诚信体系建设备案名单之内通过的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网页版,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4.2 招标文件每份1500元、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9日9时00分;地点为:集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号楼2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招标人不接受投标期间投标人企业名称或企业法人代表更名。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与资质证书企业名称的不一致。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集安市土地整理中心
联 系 人: 顾凤顺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罗忠民
电 话:135*****519
文件发售人:何雷
电 话:189*****728
标签: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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