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团片河堤渠系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五团片河堤渠系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步苗族自治县五团片河堤渠系建设工程施工已经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城发改字【2014】9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2015以工代赈国债资金和县乡自筹。招标人为城步苗族自治县五团镇五团片河堤渠系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五团片河堤渠系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城步县五团镇境内

2.3项目规模:五团片河堤工程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采用钢筋混凝土加块石结构。全长1200米,高约2.5米,堤顶宽约0.8米,灌溉渠道500米,工程投资约495万元。(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每个标段工期为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城步苗族自治县五团片河堤渠系建设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6标段划分:分二个标段。第一标段:新建河堤长878米,开挖土方2139.29立方米,开挖砂卵石1176.23立方米,新建浆砌石墙1946.70立方米,安装DN50PVC排水管1528.70米,新建沿河路长350米,包括河堤工程和部分河堤内公路工程。第二标段:新建河堤长1047米,开挖土方1781.51立方米,开挖砂卵石1286.75立方米,开挖石方110.76立方米,新建浆砌石墙1791.63立方米,安装DN50PVC排水管1603.47米,新建渠道长735米,包括防河堤工程和渠道工程。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有效期内),且在投标有效期内在全国范围内无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3根据湘水办[2014]54号文规定,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


3.4本省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要求配置(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需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项目不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经理以及离退休人员担任本项目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其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单位对提供所有证书的真实性负责,招标单位有随时要求投标单位提供有关证书原件(如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等)去人事部门核实真伪及是否为克隆件之类的情况,如有虚假将向有关部门汇报追究来源及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上报不良行为记录。为防止违法挂靠资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最近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五个险种必须齐全)的证明材料原件(公告发布后投标人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的个人账户查询单原件并提供有效合法查询网址和密码供接受报名时查询真伪,网上不能查询的一律不予接受报名,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一律不予接受报名)和投标人所在地劳动部门签章备案的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3.6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都不得有在建项目,自报名开始就要签署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业主将随时组织人员去本次参与投标的报名单位以往所中标未开工或未完工项目所在项目业主单位进行核实(以电话核实和现场翻阅中标人备案投标文件为准),如发现任何一人有在建项目将按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要求向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上报不良行为记录计入信用信息平台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对因业主组织相关部门核实无在建项目情况查询核实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单位负责赔偿,赔偿金从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中扣付,请投标单位自行认真核实。

3.7投标人的资质、类似业绩及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以国家和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其中业绩查询必须为完工已验收状态。


3.8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检察机关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取消其投标资格(具体按高检会【2015】5号文规定)。


3.9为确保本工程按时完工,且考虑到现场条件的制约,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去施工现场踏勘。投标人在踏勘过程食宿自理,交通工具自备,投标人凭建设单位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注明详细踏勘项目名称),方可参加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一个投标人只能报一个标段。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本投标项目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该项目拟任项目经理)需同时到场,且人证必须相符,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人可于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11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城步分公司(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儒林大道交警大队往北100米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携带以下资料: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7.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8.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9.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身份证;10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身份证;11.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上岗证和身份证及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最近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五个险种)的证明材料(公告发布后投标人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的个人账户查询单原件并提供有效合法查询网址和密码供接受报名时查询真伪)和投标人所在地劳动部门签章备案的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13.现场踏勘证明;14.现场签署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以上所有资料除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留原件其他资料均需查验原件并备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现金交纳,售后不退,其它资料费另计。

5.3报名地点: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城步办公地点:城步县儒林镇儒林大道交警大队往北100米处)。

5.4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

10、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城步苗族自治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城步苗族自治县以工代赈办公室,电话:****-*******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城步苗族自治县五团镇五团片河堤渠系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138*****12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驻城步办公点)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儒林大道交警大队往北100米处

联系人:段先生陈女士

电话:139*****649136*****075****-*******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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