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新区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023年度原煤采购现货竞价交易公告

府谷县新区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023年度原煤采购现货竞价交易公告

府谷县新区集中供热有限公司计划对2023年度原煤采购进行电子专场交易,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交易商参加。< :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namespace>

一、交易时间

专场交易时间:2023年12月9日14:30-14:45

如专场交易有流标量,府谷县新区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将进行挂牌交易,具体时间以临时公告为准。

二、交易资格

1、本次参与竞价交易的交易商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经营”或“煤炭销售”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经榆林煤炭交易市场初审,府谷县新区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复审合格的交易商均可参加,资格复审截至2023年12月9日上午12点前。

3、本次交易需竞标前向榆林能源化工交易中心缴纳竞价交易保证金10万元,方可参加竞价交易。4、入市流程等事宜参见《榆林煤炭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管理办法》

5、有煤炭经营实体及经营业绩的企业。

三、联系方式

府谷县新区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杨刚 134*****098

榆林煤炭交易市场: 王 文 186*****115

四、成交规则

1、按照“优先价格低、同等价格报价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交易,密封一次报价,交易时间结束后,报价最低者中标。

2、各标段交易结束后如有流标量,将进行挂牌交易,各潜在交易商可联系交易市场申请挂牌交易看。

3、本次竞拍所有价格均为到厂含税价(含税13%)。交货地点为:府谷县新区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储煤棚。

4、本次报价为下浮报价,最高报价不得大于拦标价,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五、煤炭质量标准以及拦标价(表一)

煤种

低位发热量(Kcal/kg)

挥发份(%)

全水份(%)

全硫(%)

灰份(%)

粒度(mm)

外观

要求

末煤

≥3200

≥21

≤12

≤0.5

≤45

≤80mm细末含量≤20%

无泥沙、干泥、焦粉面等杂质。

拦 标 上 限 价

¥:360元/吨

六、采购量供货时间及竞价时间

标的(末煤)

采购量(吨)

竞价时间

供货时间

备 注

标的

*****

2023年12月9日14:30-14:45

12.10-12.30

1、符合资格的交易商均可参与竞价交易。

2、竞价交易过程中交易采用密封一次报价方式。

3、供货时间可根据府谷县新区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做出调整。

七、采购基本要求。

1.交易商中标后直接与府谷县新区集中供热有限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2、本次竞拍所有价格均为到厂含全额增值税价(含税13%)。交货地点为:府谷县新区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储煤场,运输时段以府谷县交警部门批准的城区货车通行时间执行。

3、供煤企业应严格遵守府谷县新区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各项原煤采购管理制度,府谷县新区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有权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对供煤单位进行罚款。

4、待公示无异议且各项相关交易手续完毕后向中标单位出具《网络竞价交易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商务合同的唯一依据。

5、成交交易商在收到《网络竞价交易中标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内需与府谷县新区集中供热有限公司签订商务合同。

八、数量、质量确认

1.收货数量以府谷县新区集中供热有限公司磅房出具的磅单为准进行结算。

2.煤炭质量确认

煤炭质量以府谷县新区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出具的化验单为准。

每批次原煤进行取样,出具综合化验结果。同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定量抽样检查,如抽样结果显著低于(硫、水分为高于)逐车取样结果的平均值达5%以上时,以抽样结果作为该批次原煤的最终结算依据。

甲方化验室保留当天校核煤样,任何一方如有异议,双方用校核样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化验单位进行化验校核,最终以委托单位化验结果为准协商解决。

九、煤质考核规则

1、发热量:

低位发热量每低于质量标准200大卡内,在合同单价中扣除人民币10元/吨。低位发热量低于质量标准200大卡外的,原则上拒收,但对已入场原煤考核20元/吨,或进行退货处理。

2、硫:

如果当天当批次的供煤含硫量大于规定值时,甲方原则上拒收,但对已入库的原煤,平均含硫量每超过0.1%(不足0.1%按0.1%计算),煤价降低20元/吨结算。

3、挥发分、粒度及杂质超标视具体情况进行扣吨位处理直至拒收。

4、多项指标达不到要求的,按单项化验指标扣款额最大项扣款结算,不进行累加。

第十条、保证金违约条款:

1、交易结果公示期限内,若成交交易商选择放弃本次交易,扣除全额保证金,不得参与我公司同期原煤的招投标活动。

2、以虚假手段获取交易资格成交的,扣除全额保证金,取消成交结果,报价作废,不得参与我公司同期原煤的招投标活动。

3、如交易商因自身原因不再履行合同的,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外,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不得参与我公司同期原煤的招投标活动。

4、如成交交易商因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与府谷县新区集中供热有限公司签订商务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扣除全额保证金,不得参与我公司同期原煤的招投标活动。

5、交易商在交易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的,扣除全额保证金,不得参与我公司同期原煤的招投标活动。

府谷县新区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9日

标签: 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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