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安全打卡管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安全打卡管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采购人名称)的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安全打卡管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名称)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安全打卡管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YHCG(2023)0020
3、采购项目预算:******.63 元
4、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t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5、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时约定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安全打卡管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安全打卡管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63 元 | ******.63 元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t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1.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1.3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9时30分至2023年12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毅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大华天都3栋722房)(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询价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也可以由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发出询价邀请,并发出询价文件。
九、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询价时间:2023年12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询价地点:湖南毅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大华天都3栋722房)
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询价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
联 系 人:粱先生
电 话:189*****688
地址: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81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毅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伟
电话:191*****888
地址:郴州市北湖区大华天都3栋722房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询价邀请通知》[(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代理项目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询价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询价回复确认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贵公司的新文件已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的询价文件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询价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加/不参加)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特此确认。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说明:不回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标签: 安全打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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