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镇水竹蓬村绿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琅琊镇水竹蓬村绿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婺城区琅琊镇水竹蓬村绿化提升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华市婺城区琅琊镇水竹蓬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工程为绿化提升工程,造价约10 万元;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控制价,具体以实际现场情况及招标人要求为准;
2.3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婺城区琅琊镇水竹蓬村;
2.4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类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报名结束后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3、3.4、3.5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3)拟任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园林职称证书及项目管理班子其他成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上岗证书;4)按本公告第3.3、3.4、3.5这三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5)由社保处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或参保人员缴费清单并做出标注(近三个月内出具的);6)外地进金企业还需提供备案过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按金市建建〔2013〕148号要求执行)。
5、报名附加条件:报名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与开标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要一致。
6、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在递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7、报名时间:2016年3月9日—2016年3月11 日(每日上午9:30 -11:30时,下午14:00 -16:30时)。
8、报名地点:金华市婺城区琅琊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金华市婺城区琅琊镇水竹蓬村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琅琊镇水竹蓬村 单位地址:婺城区永康街639号美保龙中心南楼B-603室
联系人:兰寿林 联系 人:小孟
电 话:139*****008 电 话:135*****912(661912)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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