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乌海高速公路河北徐水至涞源(冀晋界)段坡仓互通至涞源县城段房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荣成-乌海高速公路河北徐水至涞源(冀晋界)段坡仓互通至涞源县城段房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荣成-乌海高速公路河北徐水至涞源(冀晋界)段坡仓互通至涞源县城段 房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0722-166FE172WSS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2008—0409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

所属地区:
保定

招标内容:

荣成-乌海高速公路河北徐水至涞源(冀晋界)段坡仓互通至涞源县城段 房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22-166FE172WSS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成-乌海高速公路河北徐水至涞源(冀晋界)段项目已由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徐水至涞源(冀晋界)公路主体工程、安全设施、环保绿化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公【2011】319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2008—0409,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发包人筹措、国内商业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发包人筹措累计占总投资的35%、国内商业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65% ,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荣乌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房建工程施工监理进行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
2.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的内容为营尔岭隧道风机房;营尔岭隧道出口消防泵房;营尔岭隧道进、出口变电所;寨头1#隧道进口变电所、消防泵房;司各庄服务区综合楼、机械维修车间、发电机房、加油站、水泵房;司各庄收费站收费天棚的房建工程的监理服务工作。
2.3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计划开工时间 2016 年 4 月,计划交工时间 2017 年 1 月,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二级监理机构,设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驻地办”)和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总监办已招标完成,本次招标房建工程设1个驻地办。
驻地监理标段划分表
标段监理对应施工标段施工工程内容
FJJL-5FJSG-8营尔岭隧道风机房、营尔岭隧道出口消防泵房、营尔岭隧道进、出变电所;寨头1#隧道进口变电所、消防泵房。
司各庄服务区南区服务区综合楼、机械维修车间、发电机房、加油站、水泵房;收费站南区收费天棚。
FJSG-9司各庄服务区北区服务区综合楼、机械维修车间、发电机房、加油站、水泵房;收费站北区收费天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具备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资质、能力和信誉,(详见附件2)。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1名投标人报名投标。
4.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在过去一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6年 3 月 7 日至2015年 3 月 11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27号(体育南大街与槐岭路交叉口东北角)阳光格瑞酒店1030房间,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所有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3 月 28 日 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27号(体育南大街与槐岭路交叉口东北角)阳光格瑞酒店四楼多功能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 www. chinabidding.com.cn)、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和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 www.hbgs.com.cn)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荣乌管理处招标代理: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保定市满城县远达度假村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邮 编:071051邮 编:100013
电 话:****-*******电 话:****-******** 139*****377
传 真:****-*******传 真:****-********
联系人:李海燕联 系 人:刘子扬 刘世晓

2016年 3 月 7 日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2、荣成-乌海高速公路河北徐水至涞源(冀晋界)段房建工程施工监理资格审查要求
3、评标办法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 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 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附件2、荣成-乌海高速公路河北徐水至涞源(冀晋界)段坡仓互通至涞源县城段房建工程施工监理资格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1资质

营业执照要求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附件2-2业绩

业绩最低要求
近5年内(2011年3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成功地完成了至少1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附件2-3 人员
2-3-1 需填报的人员最低要求

监理职务资格要求人数备注
驻地
监理工程师工程师,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近五年(2011年3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一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1
驻地
监理工程师
备选人1

2-3-2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监理职务资格要求人数备注
土建监理工程师工程师,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1
给排水
监理工程师工程师,给排水相关专业,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1
电气
监理工程师工程师,建筑电气相关专业,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1
安全、环保
监理工程师工程师,相关专业,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1
监理员工民建相关专业3
注:本表在投标文件中不必填写,若投标人中标,投标人应在签定合同协议书之前,按此表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中标标段的其他人员资料。

附件2-4主要设备及交通工具最低要求

序号机械名称单位数量
1水准仪台1
2经纬仪 台1
3绝缘电阻表 台1
4游标卡尺 把1
5多功能检测工具 把1
6砼保护层厚度测定仪台1
7数字摇表个2
8办公电脑台1
9打印机(激光)台1
10数码照相机台1
11汽车辆1
注:本表在投标文件中不必填写,若投标人中标,投标人应在签定合同协议书之前,按此表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中标标段的主要设备及交通工具。

附件2-5财 务

财务要求
投标人在2014年度或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附件2-6信 誉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过去1年(2015年3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合同中违约而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附件3: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1.总则
1.1 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项目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5人,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为 4 人,招标人代表人数为 1 人。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关联企业评审;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2)资格评审;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财务评审;
(6)推荐中标候选人;
(7)编写评标报告。
4.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正副本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13.1规定。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3)提交投标文件的标段与购买招标文件的标段一致,且只提交了一份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5)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6)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公证书;
A.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B.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d.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7)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承诺函,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承诺函上亲笔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它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8)监理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9)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10)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不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13)一家投标人未提交两份及以上投标文件。
(14)投标人不得与其所投标的监理合同段对应的施工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5)投标书中所述标段号与外包封的标段号不一致。
(16)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5.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评审要求,对附录5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财务能力、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评审要求。
通过资格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投标人须知”附件5-1项规定;
(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投标人须知”附件5-2项规定;
(3)投标人的驻地监理工程师(以及备选人)资格符合“投标人须知”附件5-3-1项规定;
(4)投标人的主要试验检测设备符合“投标人须知”附件5-4项规定;
(5)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投标人须知”附件5-5项规定;
(6)投标人的诉讼和履约状况符合“投标人须知”附件5-6项规定。
对驻地监理工程师(以及备选人)注册资格证书信息将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http://jlgcs.cein.gov.cn/jlgcsSearch/index.aspx)”网站进行复核,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一致,如复核结果与所附证书复印件不一致,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6.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关联企业评审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
6.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7.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作无效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 财务评审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审后,在监督机构和公证机关在场的情况下,当众拆封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信封,只有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评审和详细评审,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
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开启时,在监督机构和公证机关在场的情况下,当众拆封投标人的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程序进行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开标;在对财务建议书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程序进行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财务建议书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8.1 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评审的主要条件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
(2)招标人给定投标控制价上的,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在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以内。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8.2 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8.3计算财务得分
(一)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为通过财务建议书信封评审和算术性修正并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的报价。
(二)评标基准价计算
1、招标人设控制价上限,投标人报价高于控制价上限的按无效处理,其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2、除高于控制价上限的报价外,其余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规定个数的最高值和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a、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最高值和最低值。
b、如果5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
b、如果10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2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2个最高值和2个最低值;
c、如果20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3个最高值和3个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去掉规定个数的最高值和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如果投标人认为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4、评标基准价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计算并公布。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而变化。
(三)评标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满分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0分,每高出一个百分点扣2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评标价分值按照以下公式确定:

式中:F1——投标评标价得分;
D1——投标人的评标价;
D ——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2;若D1<D,则E=1
9. 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当评标价得分相同时,以报价较低的优先。当报价也相同时,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近5年内满足资格审查要求(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合同额进行排序,业绩高的优先。
如果没有符合评标规定的一个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10.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监督人员名单;
  (四)开标记录;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六)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七)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八)评分情况;
  (九)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十)中标候选人名单;
  (十一)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十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三)评标附表。
附件1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附件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3开标记录表
附件4初步评审表
附件5资格评审表
附件6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表
附件7财务评审表
附件8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
河北省高速公路荣乌管理处
联系人:
刘子扬 刘世晓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邮编:
100013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YDZB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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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高速公路 工程施工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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