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生态委办第三方委托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碑林区生态委办第三方委托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碑林区生态委办第三方委托监测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RCZB2023-XD-08-12
项目名称:碑林区生态委办第三方委托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9,5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2024年1月1日前
采购包2:2024年1月1日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张家村、文艺路、长安路街办监测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合同包2(太乙路、东关南、长乐坊、柏树林、南院门街办监测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张家村、文艺路、长安路街办监测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复印 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 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且附表的检验检测能力涵盖本次委托涉及的所有监测项 目;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①可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 附注),②可提供2022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 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③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管理部门 备案的公司章程。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证明财务报告中签字签章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身份证 明、财务报告中数据信息真实性有效性的证明材料。
(6)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 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 参保缴 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 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 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合同包2(太乙路、东关南、长乐坊、柏树林、南院门街办监测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且附表的检验检测能力涵盖本次委托涉及的所有监测项目;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①可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 附注),②可提供2022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 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③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④供应 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管理部门 备案的公司章程。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证明财务报告中签字签章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身份证 明、财务报告中数据信息真实性有效性的证明材料。
(6)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 参保缴 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 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 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时间: 2023年12月11日 至 2023年12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时间: 2023年12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请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将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U盘2份,打印胶装盖章后递交至采购代理公司项目负责人处,以便采购人进行存档,成交供应商应保持所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与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名称:西安市碑林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89号
联系方式:樊老师 029-********
名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汇成天玺C座11层
联系方式: 029-********转801
项目联系人:杨丽
电话: 029-********转801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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