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停车位标志标识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地下室停车位标志标识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青原区华府一期地下室停车位标志标识工程招标已经吉青招标核字[2015]88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青原区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办公室
二、工程名称:青原区华府一期地下室停车位标志标识工程
三、工程地点:青原区华府一期
四、工程概况:工程总投资约34.7万元。
五、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六、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七、资金来源: 筹集项目资金。
八、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九、对投标企业和建造师的资质要求:
1、投标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拟派建造师资质要求:必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
3、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投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各一名,“五大员”均应具有上岗证书,要求五大员在施工期间,必须坚守现场岗位,人证相符,管理到位。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投标。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获得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招标单位将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上网,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自行在青原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qyqztb.gov.cn/)本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3月28日 下 午 3:00 前;
2、开标时间: 2016年 3 月 28 日 下 午 3:00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青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青原区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办公室
2016年 3月3日
标签: 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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