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高新区公厕及垃圾分类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枣庄高新区公厕及垃圾分类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枣庄高新区公厕及垃圾分类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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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SDGP370*****020********** | ||||||||||
项目名称:枣庄高新区公厕及垃圾分类房建设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预算金额:38.0万元 | ||||||||||
最高限价:38.0万元 | ||||||||||
采购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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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投标单位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拟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等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属合法供应商,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的政府采购中没发生过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应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根据财库(2017)125号文的规定,供应商投标报名前应自行查询自身是否具有上述情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山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力量和完善的技术机构,有相关软硬件设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能在同一标包同时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应对所投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分解后响应、报价;(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12月11日9时0分至2023年12月15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 ||||||||||
3.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应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供应商在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网上报名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等,责任自负)。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 点: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提交上传。(供应商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各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见枣庄市公共资源网→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详情咨询:**********。) | ||||||||||
五、开启: | ||||||||||
1.开启时间:2023年12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开启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提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只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授权代理人必须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开评标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因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接受异议的部门及联系人:(1)单位名称: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联系人:梁主任,联系方式:063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恒青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156*****205。 |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 称: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
地 址:枣庄高新区光明西路2386号 | ||||||||||
联系方式:0632-*******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 称:山东恒青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县(区)坛山峄州路15号 | ||||||||||
联系方式:156*****20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彭经理 | ||||||||||
联系方式:156*****205 |
标签: 垃圾分类房 高新区 公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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