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餐厅施工招标公告

食堂餐厅施工招标公告

郑州大学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基因检测中心净化实验室改造工程,经研究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用施工企业,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报名参与。
一、工程内容:
郑州大学产业技术研究院基因检测中心净化实验室的建设和改造,项目建筑面积约790㎡;实验室范围内洁净度要求洁净级别,改造要求参照国家卫生部办公厅发布的《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管理办法》进行。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机电行业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经过年检,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三、报名时须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
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10日(上午9:00--17:00)
五、报名地址:
郑州大学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11号1号孵化楼810号
六、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郑州大学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7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汤阴县宜沟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餐厅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汤阴县宜沟镇第一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汤阴县宜沟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餐厅项目
2.2招标编号:TY2016GC036号
2.3建设地点:汤阴县境内
2.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招标主要内容:室外工程、餐厅改造、学生宿舍楼改造、教师宿舍楼改造、新建配电房、新建教师餐厅等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7投资金额:约5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需具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公告期内)。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3 月 7 日至2016年 3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以上资料报名时出示原件查验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到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门前广场西侧)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在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本公告下方自行下载程量清单。
4.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持购买招标文件所开具的发票入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29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门前广场西侧)。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汤阴县宜沟镇第一初级中学
地 址:汤阴县境内
联 系 人:江先生
电 话:138*****56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正光街与众旺路交叉口西北角,行署国际广场C座十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157*****382
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刘先生 电 话:0372—*******
2016年3月7日


附件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人民检察院:
我公司X年X月X日看到招标公告(招标编号:)获悉,汤阴县宜沟镇第一初级中学将进行 项目建设招标,我公司拟参加该项目投标,特向贵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手机:
项目经理: 身份证: 手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手机:
公司办公电话: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携带以下资料: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2、公司营业执照;
3、公司资质证书;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税务登记证;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证;
8、项目经理身份证;
9、法人身份证;
10、授权委托书;
1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12、五大员岗位证;
注: 2-12项各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留检察院机关存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 餐厅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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