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上海、江苏线路运输服务招标公告2

东莞-上海、江苏线路运输服务招标公告2


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东莞-上海、江苏线路运输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G110*****75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项目类型: 经营服务
公告开始时间: 2023-12-08 23:12:00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采购人名称: 东莞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水濂山景观路南城段288号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方式: 135*****133
邮箱: chencuiwen@sinotrans.com
联合采购人:
标段(包)信息1
标段(包)名称: 东莞-上海线运输服务采购(标段一)
标段(包)编号: G110*****751********002
采购范围及内容: 2.1具体内容:运输范围主要以东莞至上海的零担业务为主,含少量周边地区的两地卸货及整车直送业务。本次运输承运的物资主要是通讯电子设备,如无线基站、数据存储、交换设备、数据中心集装箱及附件、备件等;其他外配套产品如发电机、电池、微波、软件产品、空调、电缆,电线,电视等,部分产品含锂电池、空调制冷剂或其它危险品等,存在小件货物。具体产品及线路由采购方根据干线运输需要纳入本次干线运输范围。 2.2服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3采购供应商数量:应标供应商大于或等于3家,中选2家,1家主选(70%业务量),1家次选(30%业务量);应标供应商大于等于5家,中选3家,1家主选,1家次选,1家备选;
供应商资格要求: 5.1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时间大于等于1年,注册资金大于等于500万元人民币。 5.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运或运输或物流相关等任一运输相关字段,证件有效期在有效期内。 5.3无失信行为:(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4一般纳税人资格:①已办理税务登记,能以自身名义开具符合业务内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①【提供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发票复印件/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②纳税信用评定等级允许: A、B、M、C,不接受D级(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5最高限价:报价低于等于最高限价,否则采购方可以取消供应商参与采购的资格。 5.6箱式车辆运输:车辆要求采用封闭式箱车,除甲方特殊要求外,不允许平板车、高栏车、半封闭式车辆,每个车需配备网兜,安全绳做防护。 5.7时效达成情况:东莞至上海整车直发时效为27H;非整车直发零担时效为3D10(即第一天提货,第三天10点前送达中转点/RDC)。 5.8保险情况:应商务必购买运输类保险,且每车/每一交通工具或每次事故赔偿限额至少200万元人民币;若承运商无运输类保险,需承诺业务履行前完成保险购买。 5.9运作要求:①本正向业务不接受分包、转包,中选方需为实际业务运作方,如稽查不一致将中止中选人相应的业务关系。②正向(东莞/深圳/广州珠三角地区,中转点/RDC所在地)均有应标公司的货物操作场所。③业务履行期间,合作单位需遵守供应商需知相关内容,以下附件“干线运输需知”④若成为此项目中选供应商,需同意我司税务方面的策略调整,并无条件接受所招标线路的所有运输业务上线网络货运平台。 5.10安全管理:有相应安全管理制度,列举具体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5.11付款周期:接受业务付款周期不少于60天。 付款周期指: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上月(自然月)各项费用的齐套请款文件及乙方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起,至甲方向乙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款项,此期间所用的时间周期。代垫及实报实销部分见票后7天内付款。 5.12响应承诺:若业务实际履行的供应商因资源不足等因素导致响应不及时,有潜在或者直接的交付风险时,采购人将自行安排其他资源履行交付,由此导致的相关费用需由供应商承担。如果供应商不承认相关费用,采购人有权在其以往发生得业务费用中扣除相关费用。 5.13安防、消防系统:承诺物流园区与合作商管辖区域监控全覆盖,消防资质达标且有保养记录。 5.14人员配备:为项目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业务员和客服。 5.15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署《运输委托协议》、《道路运输安全协议》、《廉洁合作承诺书》和《员工保密协议》。 5.16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1)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2)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3)不同供应商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供应商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 5.17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供应商需对所有需求内容做完全应答。 (3)供应商需符合法律和采购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4)供应商必须为项目的实际运作方,供应商不能将此业务外包。 (5)中选后必须使用全封闭式箱式车辆承运我司货物。
是否要求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参与: 不要求
询问截止时间: 2023-12-11 19:12:00
回复截止时间: 2023-12-11 21:12: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3-12-12 13:30:00
文件开启时间: 2023-12-12 13:30:00
明细信息
名称 数量 单位 不含税单价 不含税合价
上海线投标总价 1 项
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称

我要参与

来源:https://dzzb.ciesco.com.cn


标签: 线路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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