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律师代理服务费直接采购公告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律师代理服务费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230*****202********
项目名称: 律师代理服务费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0000
需求详情:

代理律师不得作伪证,对于调查收集到的证据应当认真审查,辨别真伪,发现虚据,应当及时向提供证据的人指出,并不得在案件审理中引用该虚据。律师原则上应在开庭前收集到充分的证据,因特殊原因,开庭前尚未收集到的关键性证据,应当提前与审判人员、仲裁人员取得联系,尽可能的推迟开庭时间。律师对于收集到的证据应当妥善保管,并注意保密,不得丢失、毁弃。

服务周期: 30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 裴於斯
联系电话: 138*****123
联系座机: 0454-*******
四、参与项目

标签: 律师代理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