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东部公立医疗资源整合暂名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高明区东部公立医疗资源整合暂名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情况 | 项目名称 | 高明区东部公立医疗资源整合项目(暂名) 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采购代理 |
项目建设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 | |
项目经办人 | 高文威 | |
拟实施时间 | 2024年1月 |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 | |
合同价 | 按照《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工程招标代理费计费及支付方式规定》(明城建通[2021]3号)(以元为单位取整)总价承包。 | |
项目概况、质量要求、工期、发包方式、资质条件等 | 项目概况:实施建设高明区东部公立医疗资源整合项目。 质量要求:承担高明区东部公立医疗资源整合项目(暂名)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采购代理相关业务,完成采购备案,编写采购公告,编制采购文件审核采购项目清单,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协调处理采购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或投诉,协调合同的签订,完成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上的相关备案等招标投标全过程服务的相关工作,并完成整个项目的采购过程资料归档工作。 工期要求:至采购项目签订承包合同并完成归档工作。 发包方式:以评审定标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代理报酬为:按照《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工程招标代理费计费及支付方式规定》(明城建通[2021]3号)(以元为单位取整)总价承包。 支付方式: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代理费用。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企业营业范围包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3、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信誉要求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诚信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 (2)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5)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并限制从事工程招投标业务; (6)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需是“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完成注册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2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东380号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二楼投资管理股一室。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近六个月(即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的社保证明(须提供原件核对); 3、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发布的最新考核结论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等(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打印页,并加盖公章); 4、提供企业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基本信息(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打印页,并加盖公章); 5、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一份; 6、以上提交的报名资料扫描成一份PDF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注: (1)投标人提交的社保证明材料须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2)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易于辨认,如报名资料复印件模糊不清均不接受报名; (3)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且需提供原件核对。现场报名人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核对的,当作自动放弃; (4)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若经审查发现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存在伪造或虚假成分,我单位将否决该投标单位报名资格或中标资格,并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我单位所有项目的投标报名。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5日上午9:00 (不准时到场参加评审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开标地点: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副楼会议室。 评审资料提交说明:详见评审文件。 其他要求说明: 1、报名单位需仔细阅读附件中合同条款,评审结果最终确定后,中标单位视为同意本项目合同所有条款,不得修改本合同; 2、中标结果将在高明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并最终确认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在公示结束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该项目合同的签订,逾期则视为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或电询、前往至中心相关业务股室了解项目情况。 4、未遵守承诺按规定参与开标、中标后无故弃标、干扰招投标有关工作等行为,视影响程度,将按中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电话:********
2023年12月8日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
1.高明区东部公立医疗资源整合项目(暂名)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采购代理评审文件.doc
2.高明区东部公立医疗资源整合项目(暂名)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采购代理公告表.doc
3.高明区东部公立医疗资源整合项目(暂名)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采购代理服务诚信投标承诺书.doc
标签: 公立医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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