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老县镇锦坪社区广场修缮建设法治教育基地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平利县老县镇锦坪社区广场修缮建设法治教育基地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平利县老县镇锦坪社区广场修缮建设法治教育基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HTZB2023-AK-013
项目名称:平利县老县镇锦坪社区广场修缮建设法治教育基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7,638.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老县镇锦坪社区广场修缮建设法治教育基地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97,638.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97,638.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装修设计服务 | 平利县老县镇锦坪社区广场修缮建设法治教育基地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97,638.00 | 497,638.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老县镇锦坪社区广场修缮建设法治教育基地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老县镇锦坪社区广场修缮建设法治教育基地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2022年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 ,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时间:2023年12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2.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并在文件发售期内将单位介绍信(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报名成功回执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加盖红色鲜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完成相关流程。3.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
名称:平利县司法局(本级)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
联系方式:0915-*******
名称:宏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莲花巷19号
联系方式:0915-*******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150*****590
宏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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