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佛片单位食堂副食品需求公示招标公告
2023年广佛片单位食堂副食品需求公示招标公告
2023年广佛片单位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需求公示
(2023-JY25-W1037)
为充分调查了解市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部2023年广佛片单位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需求进行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来函或来人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建议,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3年广佛片单位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Y25-W1037;
三、公示时限: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5日
四、采购需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质量技术标准 | 预计采购时间 | 采购方式 | 经费概算 | 配送地点 | 备注 |
1 | 各类肉制品、水(海)产品、禽蛋及其制品、奶制品、蔬菜及水果、干货、调料以及粮食制品等 | 详见附件1初步技术参数 | 合同签订后1年内每日配送 | 公开招标 | 1530万元 | 采购人指定地点(包括广佛片11个配送点位,其中有4个配送点保障人数为10人以下,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配送点的配送要求)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如对本项目有参与意向,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通过填写网站上采购意见反馈的方式向我部书面提出。如对该项目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采购需求意见反馈一栏书面填写。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七、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助理;
联系方式:175*****570。
八、监督热线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热线:王先生185*****304。
九、本公告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8日
标签: 食堂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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