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广华农工贸有限公司8宗鱼塘招招租公告
沙洋广华农工贸有限公司8宗鱼塘招招租公告
1.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标的名称 | 亩数 | 转让底价 (元/年) | 保证金(万元) |
沙洋太和鱼塘11# | 11 | 6050 | 0.3 | |
沙洋太和鱼塘3#、4#、太和鱼塘鱼苗塘 | 20.1 | 0.5 | ||
沙洋太和鱼塘5#、6 | 20.9 | 0.6 | ||
沙洋周矶养殖场13#、周矶养殖场1号区12# | 26.1 | 1.2 | ||
沙洋周矶养殖场4号区61#、周矶养殖场4号区12# | 17.07 | 0.7 | ||
沙洋周矶养殖场5号区78#、周矶养殖场5号区78# | 26.78 | 1.2 | ||
沙洋周矶养殖场1号区9#、周矶养殖场1号区8# | 22.29 | 0.9 | ||
沙洋周矶养殖场1号区1#、周矶养殖场1号区3#、周矶养殖场1002#、周矶养殖场1004# | 43.94 | 1.8 |
2.交易条件
2.1挂牌日期: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14日17:00(北京时间)
2.2价款支付:一次性支付
2.3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2.4上述标段租赁期限均为3年。
2.5本次出租鱼塘的所有权归湖北沙洋广华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2.6本次出租的鱼塘原租赁合同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新承租人需对原租户前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增氧机、鱼棚、鱼种、鱼苗等)双方协商解决,腾退事宜由新租户承担,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均由新承租户承担。
2.7在承包期间,不得转包承租的鱼塘;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和破坏性生产;不得改变标的用途和养殖模式;不得擅自改变地形地貌;不得搭建永久性建筑物;不得损坏鱼塘水利及其它基础设施。
2.8未经许可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前,承租方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合同期满临时建筑自行拆除,不得向出租方请求任何补偿。
2.9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农业层面环境保护、河湖长、禁烧、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规定和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2.10承租方有防汛抗旱义务,应积极参加出租方组织的防汛抗旱等抗灾减灾工作。
2.11合同履行期间,承租方因不可归责于出租方的原因在承租鱼塘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自身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出租方无关。
2.12合同履行期内,所租鱼塘需要被依法征收或征用的,出租方应提前书面告知承租方,待该轮养殖周期到期后,合同自然终止。如该轮养殖周期未满,所租鱼塘被依法征收征用的,征地补偿依照当地相关政策执行。
2.13本次标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按每个标的挂牌总价进行竞价,每次竞价增价幅度按100元/次,或100元倍数/次执行。
2.14标的是以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自行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踏勘、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2.15承租方在交清首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出租方将标的鱼塘于2023年12月31日前与承租方办理移交手续。
2.16展示(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12月1日-12月14 日(工作日及工作时间)展示(现场踏勘)地点:标的所在的养殖场,联系人及电话:向继朋 134*****970
2.1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须与出租方签订《鱼塘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年度全年租金至指定账户。
4.受让方资格条件
4.1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必须是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
5.保证金交纳规则
5.1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详见拍卖明细表。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5.3收款账号: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号:200*****810402,开户行:荆门东宝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河支行
5.4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号:175*****040******,开户行:农行荆门东宝支行),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交易保证金应由意向受让方直接支付,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5.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的剩余部分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并将标的余款在合同生效次日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6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5.7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交款账户。
5.8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荆门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荆门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荆门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荆门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③意向受让方在通过协议或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与转让方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④意向受让方在通过协议或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或相关承诺与事实不符的。
除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6转让方名称:湖北沙洋广华农工贸有限公司
7.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卓
联系电话:0724-*******
联系地址:荆门市东宝区金虾路14号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