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门机及五期卸船机干雾除尘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二期门机及五期卸船机干雾除尘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二期门机及五期卸船机干雾除尘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务有限公司拟对二期门机及五期卸船机干雾除尘系统改造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ZSGW-FW-2023-33

二、招标条件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服务内容:改造舟山港老塘山港区五期码头3台卸船机和二期码头2台带斗门机的微米级干雾抑尘装置系统(包括原有喷淋系统的拆除和料斗两侧挡风墙的改造)。微米级干雾抑尘装置系统由微米级干雾机、干雾箱总成(喷嘴总成、万向节总成)、干雾箱控制器(水气分配器)、配电箱(柜)、储气罐、空气压缩机、水/气/电控连接管线及附件等组成。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方负责整个卸船机微米级干雾抑尘装置系统改造有关的所有设计、设备和仪器仪表及改造材料供货、安装、调试、试验、培训、安全防护、安全设施、防腐、油漆、旧设备及附件拆除和移位,安装平台改扩建(含材料),相关结构、电气、控制、消防等方面。详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2、地点:浙江省舟山市老塘山港区二期码头和五期码头。

3、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0天内完成全部交付(包含方案设计及审查、厂内生产制作及现场安装调试、预验收)。施工期间码头生产正常进行,施工必须服从生产作业需要,投标人须对上述情形充分理解并承担由此可能的风险,若受港区生产、天气等因素的影响,经双方协商工期可相应顺延,顺延工期按实际发生计算。

4、质保期:质保期为经招标人验收后一年,期间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合同范围内的免费保修。质保期内因投标人设计、施工因素造成的合同范围内的故障、部件损坏,投标人将提供无偿的维修及配件供应,招标人不用承担任何费用,投标人在修复后应对该部件重新设立一年质保期。

5、说明:本次招标为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务有限公司、舟山港兴港物流有限公司2家单位联合招标,中标人应与2家单位分开签订合同,并分开结算。

四、控制价

*******.00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证明复印件)。

(2) 自2020年1月1日(含)(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2台及以上的同类型设备(门机或卸船机)除尘系统销售安装或改造的业绩(须提供盖章版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内容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业主公章)。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 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 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8日 16时00分

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00元,请转账至指定账户,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1.金额:叁万元

2. 投标人应于2024年01月01日 16时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保证金无效。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3日 14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4年01月03日 14时00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九、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01月03日 14时00分在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 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制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十、交易服务费

根据集团相关要求,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指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收费标准参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18】68号)的规定,以中标金额为基础,具体收费标准按照《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前附表):如中标价为30-100万元(含),则收费标准为0.1万元。请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时综合考虑,避免产生费用纠纷。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80-******* 邮箱:zsgltssbk@163.com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双桥街道临港二路7号五期综合楼411室

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

CA 咨询热线:400-666-423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干雾除尘 卸船机 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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