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2024年度班车租赁服务裕华路及槐安路线比选公告

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2024年度班车租赁服务裕华路及槐安路线比选公告

我院将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对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2024年度班车租赁服务(裕华路及槐安路线)项目提供服务,现予公告。

1、比选范围

班车租赁服务。分为两条线路,一条线路自裕华路与东二环交叉口起,沿裕华路向西行驶;另一条线路自槐安路与东二环交叉口起,沿槐安路向西行驶。合同履行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应具有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2)本次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比选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禁止借用他人名义参加比选。

(3)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4)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12月11日9:00至2023年12月13日17: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1418室(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比选申请人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a.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或其他组织机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鲜章);b.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报名提供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比选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注: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才有资格参加比选。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所有参加比选的申请人应编制“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书应使用中文编制,一套正本,二套副本。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1426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 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官网 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比选人: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地址:石家庄市玉泉路219号

联系人:程利宏

联系电话:0311-********

比选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齐婧、赵颜

联系电话:0311-********

电子邮件:cxy1223@126.com

账号:131*****001**********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财务电话:0311-********


标签: 班车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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