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湖医院楼顶发光字拆除安装工程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天津市环湖医院楼顶发光字拆除安装工程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天津市环湖医院 楼顶发光字拆除安装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FZK2023-1-17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1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环湖医院 项目概况 楼顶发光字拆除安装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5楼第五事业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K2023-1-172 项目名称:楼顶发光字拆除安装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7.0万元 最高限价:87.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竣工。全部工程总日历天数10天。(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证件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0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C.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C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B.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应提供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供应商出具的任命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1日到 2023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5楼第五事业部 方式:1、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具体要求如下:请携带如下资料: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授权书(格式自拟)、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开票信息(注明开具普票或专票)至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楼第五事业部现金获取。2、非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具体要求如下:请将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授权书(格式自拟)、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开票信息(注明开具普票或专票)、采购文件费用汇款凭证以Word版文件形式发送至*********@qq.com邮箱。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第二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第二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5.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环湖医院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吉兆路6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宁 电 话:022-********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1日 |
招标
|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