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县第一小学配餐室和心理咨询室维修改造以及塑钢窗更换工程直接采购公告

孙吴县第一小学配餐室和心理咨询室维修改造以及塑钢窗更换工程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B********Z202*****377
项目名称: 配餐室和心理咨询室维修改造以及塑钢窗更换工程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4000
需求详情:

1、原墙面涂料铲除共计(3.3+3.6)*2*3.3+(4+4.5)*2*3.3+3.3*3.6+4*4.5-2.35*1.9-3.3*1.9-0.9*2*2平方米 2、内墙面刮大白两遍,刷防水乳胶漆两遍共计(3.3+3.6)*2*3.3+(4+4.5)*2*3.3-2.35*1.9-3.3*1.9-0.9*2*2平方米 3、天棚刮大白两遍,刷防水乳胶漆两遍共计3.3*3.6+4*4.5平方米 4、贴壁纸 对花共计(3.3+3.6)*2*3.3+(4+4.5)*2*3.3-2.35*1.9-3.3*1.9-0.9*2*2平方米 5、塑料板踢脚线高15cm共计(3.3+3.6)*2*0.15+(4+4.5)*2*0.15-0.9*2*0.15平方米 6、拆除更换金属(塑钢、断桥)窗三玻75型号共计13樘,总面积2.35*1.9*10+3.3*1.9*3平方米 7、木质防火门2樘,共计0.9*2*2平方米 8、石膏板封堵窗口,木龙骨,两侧石膏板,共计2.35*1.9+3.3*1.9平方米 9、LED灯60W,直径50cm共计12个 10、空调一台

服务周期: 7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孙吴县第一小学
联系人: 淳于兆轶
联系电话: 131*****577
联系座机: 0456-*******
四、参与项目

标签: 心理咨询室 配餐 钢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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