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第一批土地治理招标公告
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第一批土地治理招标公告
扶沟县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第一批土地治理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沟县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第一批土地治理项目已由周口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周口市财政局以周农开办[2016]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扶沟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扶沟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2.3 总投资: 约2130万元
2.4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 11 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1-4标段:新建桥、涵、道路
5-9标段:节水灌溉、地埋线、地埋管
10标段:开挖沟渠、植树
11标段:监理(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8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社会信誉良好。
第1-4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 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5-9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凿井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 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10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 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1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1-4、10、11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可就5-9标段中的两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同一个建造师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4 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1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 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11日17时(过期后软件不支持下载),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款,地点为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窗口)。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作为备份。
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zktf格式)。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业务操作手册》。
6.3本项目1-4、10标段评标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5-9、11标段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5-9、11标)或递交纸质投标文件(1-4、10标)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扶沟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扶沟县
联 系 人:刘俊清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交通路与八一路交叉口商务大厦四楼
联 系 人:杜聪
电 话:****-*******
8.监督人
监督部门:周口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监督电话:****-*******
2016年 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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