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水利局关于清江河流域水权改革试点方案编制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元市水利局关于清江河流域水权改革试点方案编制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该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诚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积极参与本项目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元市清江河水权改革试点方案编制。(项目编号:gysslj*******)
(二)编制主要内容及要求:
1.综述。介绍试点流域概况,阐述流域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情况,总结分析流域水权改革现状与问题,提出流域水权改革需求。
2.总体思路与预期目标。确定流域水权改革的总体思路与基本原则,确定试点范围与试点期限,提出流域水权改革的预期目标,明确编制依据等。
3.流域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开展流域社会经济发展预测分析,开展流域需水预测、可供水量、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等工作,开展流域水资源形式分析。
4.与水资源管控指标及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开展需水预测结果与流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江河水量分配控制指标、取水许可审批水量、现有相关规划等的相符性分析。
5.流域初始水权分配及确权设计。根据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及国民经济发展等规划,确定流域水资源的宏观总量和微观定额管理指标,考虑流域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业用水需求、国民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冲突等因素,基于流域可利用水量,丰枯水期及不同保证率,按照保障粮食安全、属地优先、公平效率等原则,运用水文学、水力学、生境模拟等方法,按照不同类别不同级别进行流域初始水权分配。
6.流域水权管理机制体制设计。通过开展水资源用途管制现状分析、不同用途转换研究、用途转换制度研究等研究,提出用途管制机制体制设计方案;通过水量调度原则明确、水量调度方案制定、水量调度管理办法研究等研究,提出水量调度制度设计方案;通过协调机制现状分析、协调机制制度保障建设、公众意见征求制度与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等研究,提出协调机制建立方案。
7.流域水权交易制度设计。分析流域内水权交易的基础、动力、困难和风险;明确可交易水权的基本类型、规则、程序等内容,分析多种形式下可行的水权交易机制;提出水权交易市场、水权交易平台搭建和开展水权收储、转让等方面的建议;明确各级政府在水市场建设中的角色定位,制定水权市场交易规则、水权协商和纠纷调解机制、第三方利益补偿机制、水权转让公示公告等制度;借助流域试点工作,尝试开展一次流域内、上下游的水权交易,验证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编制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60日历天)内完成。
三、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资金
四、竞争性谈判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8万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承诺函见附件2):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资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6.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供应商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业绩要求:提供1个行政区域的水资源调查评价或水量统计分析报告业绩合同。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4)及加盖公章的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的,则可不提供)。
◆资格证明材料自行包封和标注,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逾期采购单位不予接收。
◆未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认定其未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备查资质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或提供不全或不实的,谈判小组有权认定其未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认定为响应无效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告在广元市水利局官网(http://water.cngy.gov.cn/)发布。从2023年12月11日网上发出之时起至2023年12月13日截止。
七、资格审查
(一)本项目参与谈判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二)竞选定于公告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23年12月14日上午10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于广元市水利局五楼会议室(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659号)从符合资格条件的竞选申请人中通过最低报价选取1个单位中选(见附件6),如存在相同报价,则随机抽取1家单位中选。
八、成交事项
1.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采购单位将按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成交结果,采购单位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元市水利局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659号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839-*******
附件:1.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4.报价函
5.报价一览表
广元市水利局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 | |
附件1.承诺函.doc | |
附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doc | |
附近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doc | |
附件4.报价函.doc | |
附件5.报价一览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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