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管理中心辖区食堂食品配送招标公告

温州管理中心辖区食堂食品配送招标公告




直接采购公示表

一、采购人

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温州管理处

二、项目情况:温州管理中心辖区食堂食品配送采购项目,主要包括:米、油、面、肉类、禽蛋类、蔬菜类、水果类、豆制品、水产、干货、冷冻类、调味品等食材定点采购及配送。

1.项目名称

浙江盈通餐饮有限公司

2.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714万元

3.拟采购货物说明

(1)所有供应食材需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不得提供腐烂变质、霉变等食材。供应商应做好 48 小时实物留样,以便出现问题后进行溯源。(2)肉、禽、蛋、水产、海鲜、冻品等必须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具有合格证明,外包装完好,有清晰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3)蔬菜类、水果类等食材必须保证新鲜,其残余农药含量不得超过国家有关标准。

三、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说明:一是根据浙交投〔2020〕177号《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9点规定:“集团、集团下属各全资子(分)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之间能提供服务的,或者集团、集团下属各全资子(分)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之间能提供货物的,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在价格公允情况下允许直接采购。”二是根据浙高运〔2022〕20号《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实施细则(2022版)》第三章第四十五条第(六)点规定:“集团内部企业之间涉及产业协同能够相互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浙江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系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盈通餐饮有限公司隶属于浙江商业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同时,浙江盈通餐饮有限公司已列入集团内部协同采购供应商推荐目录(见附件 4),故该项目拟由公开招标转为直接采购。

四、拟定供应商的情况:

1. 供应商名称:浙江盈通餐饮有限公司

2.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惠民路56号5幢106室

五、公示期限: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2日。

六、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派驻温州纪检组

地址:温州市双屿街道高速公路收费广场西侧

电话:0577-********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温州管理处

联系人:孙女士

地址:温州市双屿街道高速公路收费广场西侧

电话:0577-********


标签: 辖区食堂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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