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大河100MW风电场工程监理报名公告

桐柏大河100MW风电场工程监理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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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大河 100MW 风电场工程监理报名公告
(招标编号:GXTC-A1-2370009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
一、招标条件
本桐柏大河 100MW 风电场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桐柏县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桐柏大河 100MW 风电场项目位于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境内,场区位于东经 113°
28′~113°47′,北纬 32°25′~32°36′范围内,全场海拔在 190~375m 之间。本风电场
工程规划装机容量 100MW,新建 1 座 110kV 升压站,安装一台 100MVA 主变。风机发电经集
电线路接入 110kV 升压站,以 1 回 110kV 架空线路接入大河 110kV 变电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桐柏大河 100MW 风电场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桐柏大河 100MW 风电场工程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施工资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
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本工
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时承担其他工程工作,其它监理人员应该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
3.3 施工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工程施工的能力;
3.4 业绩:投标人近三年(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完成不少于三个同等规模并网风电工
程监理业绩,与承包商及材料、设备供应商没有经营性利益关系,业绩、信誉良好。
3.5 管理体系认证: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
系;
3.6 诚信履约:诚信履约: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20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请各投标人将本公告第 3 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中要求的资料(加盖公章
的扫描件)发送到以下邮箱:fdxm_sg@163.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31 日 0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31 日 0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其他
1、资金来源:
项目法人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2、报名时间及要求:
2.1 报名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接受报名;
工作时间为:每日 9:00~16: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请各投标人将本公告第 3 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中要求的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
到以下邮箱:fdxm_sg@163.com。
2.2 潜在投标人请同时将以下联系信息发送至 fdxm_sg@163.com。
2.2.1 拟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邮箱及业绩。
3、招标的获取:
3.1 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3.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通过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3.3 如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
个人身份证(以上应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机构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
电子版与纸质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如果投标人未直接从招标机构处获得招标
文件,则招标机构不对招标文件及补遗书的完整性负责。
3.4 现场购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1 层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4、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按照投标截止时间的要求将投
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逾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并原封退回。
5、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
公司网站(http://www.cwpgroup.hk)发布。
7、本次招标及合同生效条件如下:
1)招标标的项目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
2)招标标的项目通过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
3)委托人向监理人发出加盖买方公章或合同章的书面通知。
如上述 1)-3)项未全部达成,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请各投
标人自行评估风险,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桐柏县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中国风电大厦
联 系 人:吴先生、白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wufs@cnegroup.com、baishan@cnegroup.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1 层
联 系 人: 冒海燕、杜振方、祝明广
电 话: 13911104547、13720096
电子邮件: fdxm_sg@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工程监理 风电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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