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库招标公告

小型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库招标公告

关于补充征集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库的公告


鉴于我县小型工程简易发包库入库企业不足,部分项目无法满足使用,经研究决定补充征集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土石方、装饰装修、绿化、城市及道路照明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具有符合承担项目相应资质的项目经理;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社会信誉良好,且近3年内未受到芜湖市司法机关、行政监督等部门被限制投标的。
4、服从 《南陵县小型建设工程简易招标管理办法》的管理。
二、入库登记办法
有意向的合格施工企业可委派本企业代表持以下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诚信保证金收据,前来我处办理入库申请。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4、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5、有效的开户许可证;
6、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最多10人);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8、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各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任职一年以上的正式劳动合同及近五个月社保证明等(社保证明须当地社保部门盖章并有经办人签字、须有单位及个人社保编号、缴费日期等基本信息),发包活动中提交竞包文件的企业授权委托人须为已备案的授权委托人(入库企业最多可备案2名授权委托人)。
9、附件内相关表格。
三、入库登记时间安排
入库登记时间为: 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 月1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小型工程简易发包企业信息库入库申请。
四、入库企业须知:
1、所有入库的企业都必须签写《诚信承诺书》,并缴纳诚信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须在登记前以转账方式从入库企业基本账户汇入到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指定账户,资金未到达指定账户的申请企业登记时恕不接受;
开户名称:南陵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南陵县支行
帐 号:20000 20940 32103 00000 018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招标中心将及时和业主沟通,了解中标人的诚信履约状况。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放弃中标,中途毁约、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严重拖延工期等情况的,根据情节将处以罚款或其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清理出企业库、禁止一年时间参与本区域政府招标采购项目,并予以网站曝光;给业主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企业为迎合本次入库备案,在本公告发布之后采用补交前期社保费用的方式获取社保证明或提供其他虚假信息材料的,一律不予办理入库。
4、入库企业资料整理齐全,装订成册。

联系人:梅治民 联系电话:****-*******

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七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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