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行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支行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中国人民银行曲靖市中心支行的委托,对中国人民银行曲靖市中心支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欢迎满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曲靖市中心支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达招字2016-109-0301

三、资金及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四、采购内容:中国人民银行曲靖市中心支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类型: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具体技术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项目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五)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六、报名要求: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供审验以证明其投标资格;

(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 企业税务登记证;

(四)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五)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六) 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七)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特定资质证明文件:

(1)物业管理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提供壹份麒麟区范围内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大于一万平方米管理面积的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原件备查)。

上述资料还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注:以上资格证明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辨,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在开标时将视其为不合格的供应商。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03月07日至2016年03月 11日止(每天8:30—17:30时)。

2、发售地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3、购买招标文件费用: 500元/份(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请自带U盘拷贝,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3月28日下午15时00分前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3月28日下午14时30分至15时0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曲靖市安厦酒店小会议室。

采 购 人:中国人民银行曲靖市中心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人:施师

联系电话:139*****750 座 机:****-*******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69号市教育局院内3-3-1号。

二〇一六年三月七日

标签: 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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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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