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非法捕捞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2022年江西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非法捕捞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按照《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关于销号管理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江西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非法捕捞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反馈问题:
宜春市中心城区“三无”非法船网回收不到位,在秀江东路蝴蝶桥、南庙河浦塘路大桥、清沥江中山西路桥等位置多处可见非法船网。暗访人员9月15日凌晨踏勘秀江东路蝴蝶桥,发现不法分子正在橡皮坝旁边的下游水域非法船网捕鱼,相关职能部门对非法捕捞行为执法监督不严格,导致中心城区秀江河段非法捕鱼长期存在。
整改目标:
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对发现的非法捕捞违法行为,特别是电捕鱼等非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整改措施:
1.聚焦市中心城区内重点水域开展全面排查,对涉渔“三无”船舶进行全面摸排,对电鱼器具、地笼网、禁用刺网及违法钓具,农贸市场、餐饮店特别是“河鱼馆”等进行全面检查。盯紧船、人、工具,切断非法捕捞利益链条,对摸排出来的有关问题,制定排查台账。
2.根据全面排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涉渔“三无”船舶和河中地笼网、多层刺网等禁用渔具开展清理整治。有针对性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违法行为、制售非法捕捞器具、经营非法捕捞渔获物等整治行动,并与“中国渔政亮剑2023”“春雷行动”“夜鹰行动”相衔接。对重点区域、问题场所加强巡查、蹲守力度和频度,对重点涉渔人员持续跟踪,及时、精准发现各类涉渔违法行为问题,依法依规查处,达到刑案移送标准的,依法移送公安、检察部门查处。
3.全面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和经济发达乡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赣府发〔2021〕23号)要求,按照应赋尽赋的原则,将4项县级涉渔行政执法权限赋予乡镇(街道)。进一步压紧压实权力承接乡镇(街道)属地责任,推动执法监管关口前移。
4.袁州区、宜阳新区所涉及乡镇(街道),探索组建专门的护渔巡护队伍,建立巡护管理制度,构建“专业执法巡查+社会协助巡护”的网格化巡查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理辖区内非法捕捞问题。
完成情况:
1.未移先改有为。一是2022年9月15日下午,获悉有关情况后,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市禁捕办主任袁剑文同志立即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中心城区打击非法捕捞工作专项布置会,要求提高站位,主动认领存在问题,举一反三,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再次开展为期100天的专项攻坚行动,巩固打击非法捕捞工作成果。二是2022年9月20日,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公安和市场监管部门印发《全市秋冬季打击非法捕捞百日攻坚行动方案》,部署9月20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禁用渔具制售、非法渔获物交易利用等行为,对违规渔具、涉渔“三无”船舶进行清理整治。三是加快推动赋权工作。2022年10月14日,组织召开了农业执法赋权培训会,对袁州区及“三区”有关乡镇(街道)的执法人员,进行包括渔政执法在内的农业执法技能培训;2023年3月,举办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暨渔政执法赋权培训班,对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重点水域所涉乡镇执法人员,开展渔政执法业务培训。四是2023年3月,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印发《2023年打击非法捕捞“春雷行动”方案》,部署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严厉打击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利用“三无”船舶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要求属地乡村组要对本辖区水域船舶、竹筏等进行调查摸底,进行编号管理,特别是对农民自用船舶再次开展排查,摸清船主信息、船舶类型、作业用途、作业区域、停靠地点等,签订不使用自用船舶进行非法捕捞承诺书,对涉渔“三无”船舶依法予以清理整治取缔。五是4月18日,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公安和市监部门,印发了《关于联合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夜鹰”行动的通知》,进一步压紧压实乡镇属地责任,部署自4月15日至8月15日,全市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及有关乡镇(街道)要全面开展案情排查,加强夜间巡查执法、重拳打击非法捕捞违法行为。六是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和案件查办。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4月26日,在凤凰街道水域,累计开展执法巡查40次,出动执法人员147人次,清理地笼68副,禁用刺网40副,违规钓具6套,张贴发放宣传单页400余份,宣传教育群众400余人次;在官园街道、下浦街道区域,累计开展执法巡查83次,出动执法人员378人次,查办涉渔案件3件,清理地笼159副,禁用刺网222副,违规钓具3套,张贴发放宣传单页近1000份,宣传教育群众800余人次。七是加强督导指导,2023年2月-4月,派出工作组,先后对袁河等水域,开展3轮暗访巡查,3月中旬,以市禁捕办名义,向袁州区人民政府和宜阳新区管委会发出《工作提示函》,指出发现的问题,提示要对照“六有”要求,即“有健全执法机构、有充足执法人员、有执法经费保障、有专业执法装备、有协助巡护队伍、有公开举报电话”,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赋权工作,压紧压实乡镇(街道)属地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打击非法捕捞执法长效管理机制;4月11日—24日,派出工作组先后与下浦、凤凰、官园、西村、彬江、渥江、湖田等袁河涉水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座谈,沟通协调打击非法捕捞工作,进一步加大“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力度,成效明显。八是强化宣传引导,3月10日,组织有关部门及袁河沿岸主要涉水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及执法人员,在西村镇开展《渔业法》《长江保护法》法制宣传暨非法捕捞渔具集中销毁活动,发放涉渔宣传单页1200余份,集中销毁各类非法捕捞渔具器具800余副(套),在日常执法巡查过程中,宣传涉渔法律法规成为常态。
2.组织领导有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整改销号工作,10月18日,在市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市委书记严允亲自调度、部署整改工作,市政府夏红色、董晓明、兰亚青副市长多次就抓紧抓实披露问题整改、推进禁捕退捕(打击非法捕捞)工作提要求、作部置。4月26日,市禁捕办第一时间印发《全市2022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非法捕捞问题专项整改方案》,4月28日,召开2022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未移先改、2023年打击非法捕捞“夜鹰行动”再动员再部署暨农业执法赋权培训视频会,成立联合指挥部,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后续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部署会3次。确保整改责任始终扛在肩上。披露问题所涉凤凰、下浦、官园等街道,均多次召开班子会、推进会,印发整改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整改工作。
3.联合打击有力。组织市、区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等部门,充分发动各乡镇(街道),突出袁河凤凰段、下浦段、官园段等重点水域,突出电捕鱼、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违规垂钓等非法捕捞违法行为,突出全链条打击,深入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春雷”“夜鹰”行动,把禁捕退捕打非断链列入创文护卫网格巡查的工作要点,对中心城区内的渔具店、餐饮店、农贸市场开展多轮联合执法检查,通过高频次执法巡查,尤其是突出夜间执法巡查,针对性开展巡查、蹲守,及时发现、重拳打击涉渔违法行为。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00余人次,出动执法船艇30余次,执法无人机20余次,开展联合打击行动40余次,对袁河开展20余次集中清理整治,检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近300个次,商超600余家次,餐饮单位2700余户次,查处涉渔行政案件12起(市监部门3起),清理违规网具700余张顶,违规钓具29余杆(套),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60余艘,披露问题所涉水域非法捕捞乱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4.赋权推进有序。涉改3街道均对农业行政执法(渔政)事项进行了认领,签订了有关协议,建立健全违法问题线索处置联动机制,明确已赋权事项的一般性违法问题线索,由街道依法核查处置,跨区域、重大复杂违法行为,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督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在市级层面已开展3次农业行政执法事项赋权培训的基础上,通过联合执法巡查、执法办案等方式,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对各街道执法人员开展面对面、点对点指导,开展联合执法、指导办案30余次。重点培训农业行政处罚程序、执法文书及案卷制作、渔政执法要领等业务知识,指导各乡镇(街道)对照“六有”(有健全执法机构、有充足执法人员、有执法经费保障、有专业执法装备、有协助巡护队伍、有公开举报电话)要求,着力提升履职行权能力和水平。目前3个涉改街道均明确了执法人员、公布了举报电话、配备了执法设备,制定了巡护管理等涉渔行政执法制度,组建了巡护队伍,根据辖区内水情、渔情,适时对辖区内重点水域开展巡查巡护,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理辖区内非法捕捞问题,其中凤凰、下浦分别查办涉渔案件2起,官园街道查办3起,赋权成效初显,基本形成了部门密切配合、上下联打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
5.宣传发动有势。市农业农村局编辑整理了涉渔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模板(包括宣传单页、宣传标语、展板等),制作了《非法捕捞要不得》微视频,组织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在乡村组公告栏、主要下水口和交通主干道设置警示标牌、拉设宣传横幅近500条(块),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微视频、典型案例等,广泛宣传使用禁用渔具、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和法律责任;印制涉渔宣传单页,在执法巡查、案件查办过程中,向社会民众,特别是垂钓人员和有捕捞习惯的重点人群,发放宣传资料*****余份,各涉改街道辖区内针对有捕捞习惯的重点人群,面对面发放渔业法律法规宣传单页,签订承诺书,营造打击非法捕捞的良好舆论氛围。
公示期限: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8日(10个工作日),对本公示情况有疑问或异议的,请联系市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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