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处延安市城区综合管廊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招标公告

养护处延安市城区综合管廊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招标公告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的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电子警察建设和卡口改造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YAZCXG2016-9

二、项目名称: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电子警察建设和卡口改造

三、项目内容及采购预算金额:

1、项目内容(共分一个标段):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电子警察建设和卡口改造(具体内容、数量、规格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第三部分载明内容);

2、采购预算金额: 陆拾叁万叁仟捌佰元整(633800元)

四、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交付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货。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供应商提供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供应商必须取得陕西省公安厅授权机构颁发的可承担三级(含)以上安防工程资质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5)根据《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第23条之规定,销售者应持营业执照,将所销售的安全技术产品的相关资料报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登记备案,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销售安防产品(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印章的复印件);

(6)投标人需具有近三年内不低于本次投标报价的同类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提供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印章的复印件)。

供应商在报名时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不接受扫描件)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壹套,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

七、招标文件发放:

1、发放时间:2016年2月19日至2016年2月29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发放地点: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204室

3、地址:延安市北关街机械厂办公楼南侧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3月11日 上午9:00前

九、开标时间:2016年3月11日 上午9:00整

十、开标地点: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一楼招标大厅

地 址:延安市北关街机械厂办公楼南侧

十一、采购人: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联系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189*****700

十二、招标组织机构: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李女士

联系电话:****-******* ****-*******

邮 编:716000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2月19日

附件:

介 绍 信

兹介绍我单位 同志赴贵单位办理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领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请贵单位予以办理。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单位承担。

领取人姓名:

领取人身份证号:

领取人联系电话:

领取人电子邮箱: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养护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