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自卫电子对抗系统检测设备采购二次
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自卫电子对抗系统检测设备采购二次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自卫电子对抗系统检测设备采购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所需自卫电子对抗系统检测设备采购。
2.2招标范围:采购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所需自卫电子对抗系统检测设备1台,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依法成立,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为制造商时,其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生产供货能力,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自卫电子对抗系统检测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 其他要求: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11 09:00:00 至 2023-12-15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 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招标) 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需上传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投标人委托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的,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1-03 09:00:00 ,地点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招标人: | 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庄宸和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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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石家庄市鹿泉区北斗东路89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北二环西路228号经纬时代2楼、3楼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王女士 | 联系人: | 王志刚 |
电话: | 0311-******** | 电话: | 173*****075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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