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新型建材智慧产业园项目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石林新型建材智慧产业园项目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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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新型建材智慧产业园项目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2023-5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石林新型建材智慧产业园项目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自筹资金 35 万元;外国政府
及企业投资 0 万元,招标人为石林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预算控制:预算控制价为叁拾伍万元整(350000 元),超过此预算控制价的
投标将被拒绝。预算价及投标报价均为包干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向招标人提交经主管部门审
查备案合格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边界桩放样测绘报告及完成涉及地块林地报审合法性相
关配套服务工作的全部费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林新型建材智慧产业园项目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石林新型建材智慧产业园项目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的经营许可执照);
2.投标人应当按投标格式要求,书面承诺确保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规范》(LY/T2492-2015)、《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 号)
的相关要求,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
责。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函内容后签章承诺);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函内容后签章承诺);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函内容后签章承
诺);
6.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以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
(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以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此项要求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1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 14:00 至 2023 年 12
月 18 日 17:30,在“云南晓小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公众号,按要求填报报名信
息后获取招标文件,报名及相关材料费用共计人民币贰佰元整(200 元)。此为获取招标文
件的唯一途径。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石林彝族自治县巴江俪岛 2 期 J-6(云南晓小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导
航可到)。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存储、装封投标文件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
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石林彝族自治县巴江俪岛 2 期 J-6(云南晓小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导
航可到)。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1.1.石林新型建材智慧产业园项目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经《石林国有资本投资有限
公司会议纪要》(第 37 期)同意实施。
1.2.云南晓小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石林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石林新
型建材智慧产业园项目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组织招标,欢迎具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
人参加。
2.项目根况及基本要求
2.1.项目预算控制:预算控制价为叁拾伍万元整(350000 元),超过此预算控制价的投
标将被拒绝。预算价及投标报价均为包干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向招标人提交经主管部门审查
备案合格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边界桩放样测绘报告及完成涉及地块林地报审合法性相关
配套服务工作的全部费用。
2.2.服务主要内容:向招标人提交经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合格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边
界桩放样测绘报告及完成涉及地块林地报审合法性相关配套服务工作。
2.3.总体服务质量要求:
2.3.1.确保所获取的数据和信息准确无误。成果资料应当具备可靠性。
2.3.2.服务工作中可能涉及相关的商业机密或政府机密,中标人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
定,确保所获取的信息不会泄露给未授权的人员或机构。
2.3.3.依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技术文件和设计合同,对合同范围内的
所有成果资料承担主体责任,需确保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2.4.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质量要求:
2.4.1.科学性和客观性:报告应基于科学的方法和客观的数据进行分析和研究,确保所
得结论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2.4.2.完整性和系统性:报告应全面涵盖林地的各个方面,包括生态环境、资源条件、
社会经济等,确保对林地的综合评估和开发潜力的充分挖掘。
2.4.3.法规符合性:报告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林地开发活动的合法
性和合规性。
2.4.4.技术可行性:报告应对林地开发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论证,确保其技术
上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2.4.5.经济合理性:报告应对林地开发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和分析,确保其经济上的合
理性和可持续性。
2.4.6.风险评估和防范:报告应对林地开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和预测,并
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管理方案。
2.5.边界桩放样测绘报告的质量要求:
2.5.1.精确性和准确性:测绘数据应精确无误,确保边界桩的准确位置和数量。
2.5.2.规范性和标准化:测绘过程应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测绘成果的质量
和可靠性。
2.5.3.完整性和系统性:测绘报告应全面反映边界桩的放样过程和结果,包括放样方法、
设备、数据处理等方面。
2.5.4.清晰性和易读性:测绘图件应清晰易读,标注准确,方便使用和查询。
2.5.5.保密性和安全性:测绘成果涉及机密信息,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数据的
安全性和保密性。
2.5.6.及时性和高效性:测绘工作应具备高效性,及时完成测绘任务并提供服务支持。
2.6.工期要求: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提供林勘报告送审稿,并严
格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作。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提出追赶工
期要求,中标人应当全面配合且不得追加费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石林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林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石林县石林大道 143 号颐林尚都商务中心 4 楼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871-6487707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晓小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石林彝族自治县巴江俪岛 2 期 J-6
联 系 人: 刘江
电 话: 13577109407
电子邮件: 17919853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林地可行性报 智慧产业园 新型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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