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国控水站安装空气能热泵用于保障正常供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国控水站安装空气能热泵用于保障正常供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B********Z202*****490
项目名称: 国控水站安装空气能热泵用于保障正常供热项目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0000
最高限价(元): *****.0000
采购成本价(元): *****.0000
需求详情:
同江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位于同江市通港路横江口西端南侧松花江干流城区段堤坝外侧,属“十四五”国考断面,承担松花江干流末端地表水水质监测工作任务。水站现用房于200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独立3层建筑,总面积619.76平方米,为保障国控水站正常供热,采购10匹空气能热泵3台套及配套电缆,包括空气能热泵的安装调试和配套电缆的安装,要达到保障正常供热温度的要求。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要做到出现故障3个小时内有技术人员上门维修。同时要承诺,至少15年内的每年供热期开始前(每年的10月10日前)要安排免费专业技术人员对空气能热泵供热及附属设施进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在每年供热期结束后(每年的4月25日后)7日内,要对空气能热泵供热及附属设施进行保养,确保在下个供热期能够正常使用,另外,在每个供热期间,要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随时能够有技术人员上门对空气能热泵供热及附属设施进行维检。
服务周期: 1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通港路
报名开始时间:2023-12-11 17:47
报名结束时间:2023-12-14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联系人: 孙兵
联系电话: 182*****555
联系座机: 0454-*******
四、参与项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空气能热泵 供热 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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