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第三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沈北新区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第三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北新区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第三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12-11 至 2023-12-18
撰写单位: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撰写人: 罗洲
(沈北新区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第三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北新区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第三方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00,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
采购需求:

(一) 项目概况

沈阳市深入践行“绣花匠心抓管理、全程全域求精细”治理理念,全力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夯实以路长制为核心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完善运行机制,强化考核评价,发挥路长制对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沈北新区通过强化日常检查考核评价,进一步压实区域内各类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形成发现问题和整改问题的闭环链条。切实全面提升沈北新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沈北新区高品质发展,努力打造安全、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

(二) 服务内容

1. 城市精细化管理培训指导

结合市级、区级主要工作,对沈北新区网格员及三级路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进行系统培训指导。每季度一次。

根据临时专项任务、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讲解。

2. 良好、优秀路段、美丽街区预验收

依据沈阳市良好、优秀路段、美丽街区创建方案,结合当月现场检查情况,筛选出当月申报路段,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预验收,提高上报通过率。每月度一次。

3. 落实“月调度、季分析、年总结”考核机制

考核实行百分制,采取月调度、季分析、年总结的方式,进行周期性检查、排名。实地检查考核由第三方负责,创建成果、机制运行、案件整改率等考核部分由区精建办、创卫办、创城办和街道办事处评价。季度排名按照季度内第一个月占比20%、第二个月占比30%、第三个月占比50%进行综合评价,年度排名根据第一季度占比20%、第二季度占比30%、第三季度占比30%、第四季度占比20%进行综合评价。

(1)考核对象

①精细化管理

城市街道:正良街道办事处、道义街道办事处、新城子街道办事处、虎石台街道办事处、辉山街道办事处,纳入城市精细化“路长制”考核范围的478条路段。

②卫生城

城市街道:正良街道办事处、道义街道办事处、新城子街道办事处、虎石台街道办事处、辉山街道办事处。

③文明城

城市街道:正良街道办事处、道义街道办事处、新城子街道办事处、虎石台街道办事处、辉山街道办事处。

涉农街道:财落街道办事处、兴隆台街道办事处、清水台街道办事处、马刚街道办事处、黄家街道办事处。

(2) 考核构成

精细化管理考核按《沈阳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方案》标准进行考核;卫生城按《国家卫生城市复核工作指导手册》标准进行考核;文明城以《沈北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测评标准指导手册》标准进行考核。

①精细化管理:实地检查考核成绩、创建成果成绩+运行机制成绩、案件整改率成绩、加分项等。(根据市级考核变化,及时更新)

②卫生城:实地检查考核成绩、整改率成绩、信息报送成绩以及卫生城点位旁交办的工程类问题,评价,情况说明。

③文明城:实地检查考核成绩、整改率成绩、信息报送成绩以及文明城点位旁交办的工程类问题,评价,情况说明。

(3)成果提交

①项目成果:月度、季度、年度考核评价报告。

②提交形式:每份成果word版一份,pdf版一份。

(三) 团队架构

1. 项目负责人

负责与委托方的对接联络,协调统筹资源调配与工作内容安排,对项目实施中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对所有输出成果进行把控。

2. 研究人员

制度项目实施方案;能够对检查人员上报城市精细化管理问题完成数据汇总、清洗、整理、分析等。严格按照委托方确认的格式撰写检查报告,报告内容详实、依据真实、论证充分,并提出合理可操作的对策建议。

3. 数据分析人员

能够对检查人员上报城市精细化管理问题,完成数据汇总、清洗、整理、分析等。

4. 现场指导人员

路长制“四化”指标培训指导、良好、优秀路段、美丽街区预验收、专项检查指导等。

5. 驻场人员

驻场人员1名,协助委托方完成日常工作;作为与项目组沟通桥梁,推动月度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四) 项目进度计划

1. 准备阶段

项目中标后,一周内完成团队组建、资料准备、人员培训等工作。

2. 执行阶段

由现场指导人员进行路长制“四化”指标培训指导、良好、优秀路段、美丽街区预验收、专项检查指导等。

3. 反馈阶段

根据巡查结果,对街道办事处以及职能部门工作进行分析,梳理区域内高发问题以及乱点顽疾区域,汇总形成分析报告。

月报:每月考核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提交月度报告。

季报:季度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根据甲方需求撰写季度汇总报告,报告总结分析本季度各月考核成绩排名变化、分析失分原因、找出主要问题、高发区域、高发路段等,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年报:在年度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根据甲方需求撰写年度汇总报告,报告将从全年总体检查情况、共性问题、突出问题、问题汇总等方面进行总结,从进步提升、问题措施整改等不同角度进行定性分析,找出问题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形成年度综合情况总结分析报告。

(五) 委托方对中标单位的要求

1.项目设计:开展前期调研,准确掌握项目概况,充分了解与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有关的政策文件及资料;与委托方充分沟通,严格按照委托方规定的要求编写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2.投标人须为拥有类似测评、咨询评估项目经验的机构。

3.服务的需求,要以委托方意见为准。

4.完成委托方临时安排的检查任务。

5.由委托方对第三方考核机构进行考核,连续两个月低于70分,委托方将按照合同解除合作关系。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1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1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如因文件上传清晰度问题,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认定,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开标时,投标人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代表人可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手机及数字认证证书进行报价解密,也可自行远程解密,报价解密时限为0.5小时。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 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76号C9座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室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诚支行
账户名称: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 800*****3908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峻
电 话: 024-********-20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第三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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