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建设项目施工行政许可

县道建设项目施工行政许可

县道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000*****300401】

一、基本要素

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000*****300Y】

2.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

县道建设项目施工许可【000*****3004】

3.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县道建设项目施工许可(000*****300401)

4.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二十五条

5.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五条

(2)《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第二十四条

(3)《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21修正)》(交通运输部令 2021年第11号)第九条、第十条

6.监管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五十七条

7.实施机关:区交通运输局

8.审批层级:县级

9.行使层级:县级

10.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是

11.受理层级:县级

12.是否存在初审环节:否

13.初审层级:无

14.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条件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项目已列入公路建设年度计划;

2.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经审批同意;

3.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计;

4.征地手续已办理,拆迁基本完成;

5.施工、监理单位已依法确定;

6.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已落实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措施。

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1)《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第二十五条 项目施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已列入公路建设年度计划;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经审批同意;

(三)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计;

(四)征地手续已办理,拆迁基本完成;

(五)施工、监理单位已依法确定;

(六)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已落实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措施。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服务对象类型:企业法人

2.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否

3.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无

4.许可证件名称:无

5.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6.具体改革举措

(1)在下放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的基础上,研究提出进一步简化开工手续、取消施工许可的工作建议。(2)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个工作日。

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监管责任,指导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建立建设项目管理台账,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2.结合建设市场督查,对项目施工许可办理情况进行抽查,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办理施工许可。

3.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方式,增强监管科学性、公正性。

4.利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等政务系统,加强部门联动、上下协同,接受社会监督。

五、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名称

1.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

2.交通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

3.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征地的批复或者控制性用地的批复;

4.建设项目各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单、合同价情况;

5.应当报备的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

6.已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材料;

7.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材料。

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1)《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第二十六条 项目法人在申请施工许可时应当向相关的交通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

(二)交通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

(三)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征地的批复或者控制性用地的批复;

(四)建设项目各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单、合同价情况;

(五)应当报备的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

(六)已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材料;

(七)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材料。

六、中介服务

1.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无

2.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无

3.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4.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无

5.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无

七、审批程序

1.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1.项目建设管理法人提出施工许可申请;

2.审批机关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3.对符合许可条件的,准予行政许可;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并退回申请。

2.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四章第一节 申请与受理;

第二节 审查与决定

3.是否需要现场勘验:否

4.是否需要组织听证:否

5.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否

6.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否

7.是否需要鉴定:否

8.是否需要专家评审:否

9.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否

10.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否

11.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否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1.承诺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2.法定审批时限:20个自然日

3.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1)《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第二十七条 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完整齐备的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予以许可的,应当将许可决定及时通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承诺审批时限:1个工作日

九、收费

1.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否

2.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十、行政许可证件

1.审批结果类型:其他

2.审批结果名称:施工许可申请书

3.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无期限

4.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1)无

5.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否

6.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

7.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否

8.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

9.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

项目所在地

10.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

(1)无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无

2.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无

3.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无

4.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无

5.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1.有无年检要求:无

2.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

3.年检周期:无

4.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无

5.年检报送材料名称:无

6.年检是否收费:无

7.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

8.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无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1.有无年报要求:无

2.年报报送材料名称:无

3.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

4.年报周期:无

十四、监管主体

区交通运输局

十五、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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