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格尔木市综合交通枢纽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告
为贯彻国务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等精神,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格尔木市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向公众告知如下:
一、 建设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格尔木市综合交通枢纽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
项目概况:本项目格尔木火车站及周边建设兼顾通道和枢纽建设,旨在整体推进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建设,强化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项目建设范围东至东一路,南至火车站轨道用地,西至西一路,北至迎宾路。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火车站站场建设、公交、出租换乘车站建设、广场周边城市总体建设及市政道路配套和车站广场绿化建设。规划占地面积13.8万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3.5万平方米,绿化率30%。计划站房建设及区域改造总投资约为15亿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赵瑞利
联系电话:097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资质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901号)
单位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山东路116号
联系人:刘阳
联系电话:****-*******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在初步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识别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因素,筛选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
2、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评价范围。
3、在详细的环境现状调查和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环境影响预测。
4、结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5、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6、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是否可行的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4、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5、建设项目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6、项目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7、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同意本项目意见及其理由。
2、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1、公众可以直接向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达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
2、在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专门的公众参与调查时表明意见。
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8日
标签: 交通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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