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赵圈河镇苇田防火道清障项目 (湿地防火隔离带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洼区赵圈河镇苇田防火道清障项目 (湿地防火隔离带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洼区赵圈河镇苇田防火道清障项目 (湿地防火隔离带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46,413.14
最高限价(元):746,413.14
采购需求:
1、砍挖芦苇(或其他水生植物)及根:
2、包括废弃物清理场内运输等;
技术服务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完成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完成;
地点:大洼区赵圈河镇苇场。
特殊要求
1、本项目投标方须需现场踏勘,确定施工范围,并承诺配合招标人应急处理工作相关涉诉涉访事件及域区相关防汛处理应急工作。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明。
3、人员应具备本项目安全管理能力的有效期内的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等
验收标准:完全符合国家检验检测标准
质量保证:质量合格
质保期:1年,质保金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
工程名称:大洼区赵圈河镇苇田防火道清障项目(湿地防火隔离带工程)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 | 整个项目 | | | |
1 | 050*****4001 | 砍挖芦苇(或其他水生植物)及根 | 苇田防火道砍、挖芦苇及根等水生植物,集中堆放、场地清理、场内运输 | 10m2 | *****.4">*****.4 |
| | | | |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明。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0时47分至2023年12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大洼区赵圈河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赵圈河镇园林村鹤吉街2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
地 址: 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无
账户名称: 无
账号: 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蓝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