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大道北段材料(暂估价)招标公告
金龙大道北段材料(暂估价)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恩施市金龙大道北段道路工程BT建设项目已由恩市发改投资【2013】33号批准建设,本次招标项目为恩施市金龙大道北段材料(暂估价项目)采购,采购资金为企业自筹。根据BT投资方与政府部门的协议约定,由本项目中标单位武汉新诚高铁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进行恩施市金龙大道北段材料采购招标。因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发布二次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恩施市金龙大道北段道路工程BT建设项目,项目起点在沪蓉西高速公路连接线与金龙大道(中段)交叉处,全长4.66公里。
2.2 招标内容:本次材料采购主要包括给水材料(主要包括承接单支盘三通、承插弯头、焊接钢管三通、平焊法兰等),排水材料(主要包括承插混凝土排水管、钢筋混凝土企口管、软式透水管、聚乙烯双壁波纹(HDPE)管等),电力工程材料(主要包括玻璃钢管、玻璃钢电缆支架等),具体采购数量及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总投资约300万元。 本次2.3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给水材料,招标编号:HBZYESZB2015-094-1;
二标段:排水材料,招标编号:HBZYESZB2015-094-2;
三标段:电力材料,招标编号:HBZYESZB2015-094-3。
注:投标人只可就上述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或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3.1.2投标人应为投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经销商;
3.1.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应在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1.4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合法有效的质量检测报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8日至2016年3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报名登记表一式叁份(见公告后附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经销商必须提供制造商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及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司印章),到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出售室(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电子档)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人自带U盘拷贝,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大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新诚高铁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福星惠誉国际城8-2座28层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158*****82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东风大道夷水仙居三栋一单元401室
联 系 人:谢女士
电 话:****-*******
标签: 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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