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谭现代产业园区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十谭现代产业园区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十谭现代产业园区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JCG-H*******-2发布日期:2016年3月8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十谭现代产业园区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二次)
2、招标人:全椒县十谭现代产业园管委会
3、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十谭现代产业园区
2、建设规模:本工程概算造价约230万元;
3、招标范围:十谭现代产业园区五个交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与安装
4、工期:该工程一次性招标,分期实施,一期采购安装1个道路交口,工期不高于15个日历天,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进场时间为准(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的企业;
4、201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在二百万元及以上信号灯或电子警察交通设施项目的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
5、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原件;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投标单位于2016年3月8日17时后,自行登录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jzbcg.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五、质答疑
1、本工程不再召开预备会,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于2016年3月10日9时前将疑问内容一致的电子版发至下述邮箱:qjzbcgjyzhx@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于2016年3月11日17时后在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jzbcg.gov.cn)“通知公告”及“更正补充”上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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