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民政局关于开展“防城港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中、末期评估供应商的比选公告
防城港市民政局关于开展“防城港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中、末期评估供应商的比选公告
防城港市民政局关于开展“防城港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中、末期评估供应商的比选公告
为贯彻《民政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2023年市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上思县开展“防城港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以下称:社区康复服务),防城港市民政局拟以公开比选方式开展“社区康复服务”服务项目中、末期评估服务供应商的比选,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单位前来参选。
一、项目名称:社区康复服务中、末期评估。
二、项目概况:主要以提高精神障碍患者(指在库精神障碍患者,包括卫生计生和公安部门已录入信息系统的精神障碍患者。以下简称服务对象)生活自理能力、促进其社会适应能力、恢复其职业能力等为目标,向服务对象提供包括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能力训练、居家康复指导、心理咨询、日间休息等服务,为具备条件且愿意参与社区志愿活动的服务对象创造条件,提供志愿活动服务。建立(或联合建立) 农疗站或工疗站。本项目以项目资金使用完为原则,尽可能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服务对象人数,项目验收分为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
三、评估地点、方式、时间及项目指标及资金:
评估地点:上思县“社区康复服务”地点。
考核评估方式:考核评估方式为座谈、现场查阅资料、走访等方式考核评估。
评估时间:项目实施为2023年1月17日起,实施2年,项目进行12个月(即2024年1月17日)开展中期评估,合同期满(即2025年1月17日)开展末期评估。
指标:服务对象人数每年不少于 250 人(第二年服务对象允许重复),要求做好康复服务,包括服药训练、预防复发训练、躯体管理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能力训练、职业康复训练、心理康复、同伴支持、家庭支持等内容。具体服务内容要求:
1.在个案指标要求中,明确要求建立个案管理团队,与患者及家属共同制定个体康复计划, 针对患者情况进行精准康复:根据社区提供的相关名单与社区共同入户探访并建档,两年服务对象 500 人;通过入户探访评估服务对象的需求,根据需求开展个案工作服务。两年开展个案不少于70个,包含动态管理个案(主要针对无监护人或家庭监护能力弱的服务对象开展)、咨询个案(主要指为服务对象链接各项福利政策资源等)、成长型个案(提高服务对象服药依从性、协助服务对象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等)。
2.关于指标设置小组,在小组指标要求中,明确要求:
(1)家属支持性小组或工作坊(6-8次):主要面对家属或服务对象照顾者,协助家属了解和学习精神障碍相关知识(药理知识讲解、疑难解答)引导家属建立一个相互支持的网络,获得解决困难的动力,让组员共同面对负面情绪,并学习 3--4 种宣泄情绪方法, 鼓励和支持小组组员在照顾经验分享,协助朋辈舒缓身心压力方面提出可行性建议。
(2)服务对象支持性小组或工作坊(6—8 次):主要面对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可自行组织活动,服务时限可长可短。服务内容通常包括情感支持、疾病健康教育和自我管理、 社交和生活技能交流等。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需要有社区医生、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 精神科医生和护理等专业人员进行定期督导和强化培训。
(3)服务对象治疗性小组或工作坊(12—16次):部分精神康复者由于受精神病的因抚,容易出现思维迟缓,社会功能退化,无工作动机,从而影响自我判断与自信心低下等问题,通过治疗性小组引导精神康复者逐渐发现生活的乐趣,通过融入一体验一共鸣一分享的历程, 发觉生命的美好与感动,让精神康复者与社会产生心灵对话,陶冶生活情趣并促进其身心健康。
4.关于社区教育服务。针对社区居民开展关于精神障碍方面的知识教育,进行社区宣传和倡导,协助社区居民对精神障碍患者构建理性的认知。
5、其他要求。
(1)应将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全部纳入服务范围。
(2)合同签订后,在服务周期内项目方案服务区域内新增加的服务对象,供应商也必须按照项目方案和采购服务要求为其提供服务。
(3)应积极按照项目方案开展服务活动,加强与外地相关服务机构的联系,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不断完善项目方案,改进服务内容及方式方法。
(4)应建立健全服务对象健康档案及服务活动档案。
(5)供应商应引导服务对象适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治疗,或者引导服务对象的监护人、家属将其送到医疗机构就诊治疗,并在其健康档案及服务活动中做好记录。
(6)应印制相关宣传资料,加强政策法规、精神疾病防治等方面的宣传。获市级以上媒体报道不少于6次,此外应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媒介推广宣传项目进展。
(7)应充分了解、掌握国家、自治区和当地政府的相关政策法规,帮助服务对象及其家庭适时申请相关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待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相关政策。
(8)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使用要做到合理合法,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审计。
(9)加强对服务人员、志愿者的管理,做好志愿者服务登记工作,落实好服务人员、志愿者的待遇,保障他们合法权益。
(10)自觉接受采购单位和当地县(市、区)民政部门的检查、指导。
(11)主动报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并应在项目实施后每半年向采购单位提交工作报告。
(12)做好其他与示范带动作用有关的服务工作。
注:评估具体以“社区康复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5、资金及资金来源:社区康复服务中标价为59.88万元,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两次评估费不高于中标价的2%,评估费用由“社区康复服务”中标机构负责。
四、资格要求
具备项目考核评估资质的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作为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
五、报名审查材料要求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无不良记录证明(如天眼查截图等);近1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拟安排团队人员情况;报价函。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邮寄报名:将以上报名资料纸质版原件邮寄报名资料递交地点(以邮戳时间为准);现场报名:报名资料递交地点当面递交(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2:00 15:00-18:00;);网上报名:所有材料打包命名为企业单位名称发至邮箱:*******@163.com%E3%80%82">mzj*******@163.com。)
必须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比选人将不予受理。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24时0分。
报名资料递交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万山路500号防城港市民政局217室。
联系人:黎升华, 联系电话:*******
附件:报价函
防城港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6日
报价函
项目名称:防城港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中、末期评估服务
序号 | 报价单位名称 | 单价(元) | 备注 |
1 |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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