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城市管理局通许县城市综合执法局通许县智慧城市照明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通许县城市管理局通许县城市综合执法局通许县智慧城市照明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许县城市管理局(通许县城市综合执法局)通许县智慧城市照明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许县城市管理局(通许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开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许县城市管理局(通许县城市综合执法局)通许县智慧城市照明建设项目(一期)项目
2.2、项目编号:汴通财招标采购-2023-19
2.3、资金来源:专项债
2.4、投资总额:约*****万元。
2.5、项目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通许县城市管理局(通许县城市综合执法局)通许县智慧城市照明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路灯新建,智慧照明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环境监测、新能源充电、机房等系统设备的安装及配套电缆的铺设。
2.6、建设地点:通许县行政路、人民路、解放路、康力路、上海路、商业路、文卫路等
2.7、计划工期:第一标段:360日历天
第二标段: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通许县城市管理局(通许县城市综合执法局)通许县智慧城市照明建设项目(一期)项目EPC总承包
第二标段:通许县城市管理局(通许县城市综合执法局)通许县智慧城市照明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监理
2.9、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设计:符合规范、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及招标人实际需要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一次性工程验收合格;无安全事故
第二标段:合格。
2.10、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包括本项目的设计及施工等全过程的管理及组织实施和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设计、施工阶段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资质要求: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设计负责人具有通信工程与通信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以联合体参加的投标人;需各方共同提供)。
3.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1、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3.1.4.2、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方;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均由牵头人签署;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CA 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
3.2、第二标段: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市政工程监理乙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需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须提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同时担任3个以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2.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各标段其他要求:
3.3、投标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对象(企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项目总监;以联合体参加的投标人需各方共同提供)。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5、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3.6、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3、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会员并取得CA密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公司CA密钥推送信息;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24年01月03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5.4、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帐户采取转账或电子保函或银行保函的缴纳方式提交一定数量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地点: 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通许县裕丰路西段)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许县城市管理局(通许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地址:通许县咸平大道北侧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8*****44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开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通许县裕丰路西段南侧青少年活动中心9楼910室
联系人:任女士
电话:0371-********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通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005*******
电话:0371—********
联系人:彭女士、齐女士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标签: 照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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